第113章 贼配军与杀良冒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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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州郡城的校场上,尘土飞扬,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陈年的汗酸味和皮革发霉的潮气。

    对于ID叫【荣耀骑士】的赵正来说,这和他想像中的「投笔从戎」相去甚远。

    现实中,他是A市某公司的中层管理,年薪可观,生活体面。作为一个典型的A市中产精英,他对于那些跑去当流民丶搞造反的玩家嗤之以鼻。在他看来,那是「泥腿子」的狂欢,是不守规矩的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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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坚信秩序,迷信正统。

    所以,进入《第二人生》后,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投奔朝廷。在他预想的剧本里,凭藉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系统的辅助,哪怕不能立马当个将军,起码也能混个百夫长,穿着鋥亮的明光铠,指挥若定,去平定那些可笑的黄巾贼。

    然而,现实,或者说这个该死的游戏狠狠地给了他一耳光。

    「下一个!磨蹭什麽呢?等着领赏吗?」

    军需官那公鸭般的嗓子把赵正拉回了现实。

    赵正赶紧上前一步,脸上堆起在职场练就的职业假笑:「长官,我是新入伍的,来领装备。」

    军需官是个满脸横肉的胖子,甚至没正眼看他,随手从身后的乱糟糟的堆垛里抽出一团东西,劈头盖脸地扔了过来。

    「拿着!滚!」

    赵正手忙脚乱地接住。

    那是一件所谓的「鸳鸯战袄」,红色的布面已经褪色成了诡异的粉红,上面全是油渍和不知名的黑斑。用手一捏,里面硬邦邦的,根本不是棉花,而是发霉板结的芦花絮。

    再看那把刀,连刀鞘都没有,刃口卷曲,锈迹斑斑,拿在手里轻飘飘的,简直像个铁片子。

    「长官,这……」

    赵正愣住了,他指了指旁边架子上挂着的几套还算像样的皮甲。

    「我听说正规军都有皮甲发,这刀也太……」

    「皮甲?」

    军需官终于抬起了眼皮,那双浑浊的小眼睛里满是嘲弄。

    「你是哪家公侯的少爷?还是拿了兵部尚书的条子?」

    他嗤笑一声,那笑声引得周围几个老兵油子也跟着怪笑起来。

    「好东西都在千总大人的私库里存着呢,那是留着倒腾给黑市换酒喝的。给你?你配吗?」

    说着,他搓了搓手指,那是这个世界通用的手势。

    「想穿好的?也行。看你这细皮嫩肉的像个读书人,懂规矩吗?五百文钱,换把开了刃的好刀;一两银子,给你换身没虱子的号衣。」

    赵正的脸涨得通红。

    他没想到,在这个虚拟世界里,竟然还要遭遇这种赤裸裸的索贿。

    他看了看周围,其他几个选了朝廷阵营的玩家也是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有人刚想发作,就被旁边满脸横肉的老兵瞪了回去。

    「想不想活命了?上了战场,刀断了就是命断了。」

    赵正咬了咬牙。

    他毕竟是个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深谙「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道理。

    「长官辛苦,这点茶钱,您拿去润润嗓子。」

    他忍着肉痛,将一吊铜钱塞进了军需官手里。

    这钱是系统根据他在A市的资产,给他匹配的「初始家底」。这本来是他安身立命丶打算留着将来疏通关系买个「什长」当当的丶或者是用来置办一匹战马的启动资金。

    但现在,如果不拔毛,怕是连战场都上不去就得死在自家装备手里。

    胖子的脸瞬间变得像朵菊花一样灿烂。

    「哎,这就对了嘛!我看你小子是个可造之材。」

    他随手把那把锈刀踢开,从桌子底下摸出一把还算锋利的腰刀,又扔过来一件虽然旧但还算厚实的棉甲。

    「去吧,别死太早。」

    抱着这堆「重金」买来的装备,赵正走出军需处,心里却一片冰凉。

    这不是他想像中的王师。

    这是一座烂透了的衙门。

    接下来的日子,更是刷新了赵正的三观。

    所谓的训练,就是每天早晨被拉出来站半个时辰的队,听把总骂娘。剩下的时间,老兵们就在营房里赌钱丶抓虱子丶吹牛。

    至于军饷?

    赵正看着手里那把掺了沙子和霉斑的陈米,陷入了沉思。

    「不是说每月二两银子吗?」 一个年轻玩家忍不住问旁边的老兵,「怎麽发的是米?还这麽少?」

    老兵正忙着把米里的沙子挑出来,头也不抬地说道:

    「二两那是上面发下来的数。守备大人要扣两成『常例』,千总大人要扣两成『孝敬』,把总大人要扣两成『损耗』。到了咱们这儿,能剩几百个铜板就不错了。」

    老兵往嘴里扔了一颗生米,嚼得咯嘣响。

    「这不,军需官说了,铜钱不够,拿米抵。这可是陈年的仓底货,能吃饱就不错了,还想见银子?做梦呢。」

    「那……点名的时候,我看花名册上明明有五百人,怎麽营里稀稀拉拉的才三百来号人?」 赵正也忍不住问了一句。

    老兵怪异地看了他一眼,像是在看一个傻子。

    「那两百个是『空额』。名字在册子上,钱在长官兜里。咱们吃三百份的粮,长官领五百份的饷。懂不懂?」

    「真要打仗了咋办?」

    「去街上抓呗。抓两百个壮丁,发根木棍往前面一赶,数不就凑齐了吗?」

    赵正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他看着周围那些面黄肌瘦丶眼神麻木的士兵,看着远处大帐里正在饮酒作乐丶搂着女人的军官。

    这哪里是军队?

    这分明就是一群穿着官服的土匪,是一群合法的强盗。

    而他,为了所谓的「正统」和「秩序」,竟然加入了这样一个肮脏的团伙。

    三天后,开拔的命令下来了。

    「剿灭平阳县黄巾贼寇!」

    虽然口号喊得震天响,但这支队伍的行军速度,简直比蜗牛还慢。

    说是急行军,但这三千人的队伍,一天才走了不到三十里。

    队伍拖拖拉拉,绵延数里。

    与其说是行军,不如说是蝗虫过境。

    路过村庄时,士兵们像是进了自家的菜园子。

    「老乡!借只鸡吃吃!」

    「哎那个谁,把你家门板拆下来,军爷我要烧火!」

    鸡飞狗跳,哭喊连天。

    赵正亲眼看到,一个老兵为了抢一头猪,一脚踹翻了那个跪地求饶的老农。

    「妈的,老子去前线卖命保卫你们,吃你头猪怎麽了?不识抬举!」

    赵正想上去阻拦,却被同行的玩家拉住了。

    「别冲动,这是剧情设定……大概是吧?」 那个玩家也不确定,脸色难看。

    「这特麽哪里是保卫?黄巾军还没来,这帮官兵先把百姓祸害了一遍!」

    终于,在距离平阳县还有五十里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

    前方是一片茂密的林子,隐约能看到几缕炊烟。那是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落,叫野猪林。

    把总骑在高头大马上,用马鞭指了指那个村子,嘴角露出一丝贪婪的笑意。

    「探子回报,前面有黄巾贼的细作藏匿。兄弟们,去清理一下。」

    「记住,黄巾贼狡猾,哪怕是老人孩子也可能是奸细。为了大军安全,一个不留!」

    「是!」

    老兵们发出一阵兴奋的狼嚎,那种兴奋,绝不是即将面对强敌的紧张,而是一种即将屠戮弱者的残忍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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