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写上她的名字(1/2)
「芳茹姐,明天穿这个?」
「嗯。」赵芳茹把熨好的衬衫挂起来,「律师说,上法庭穿着要得体,不能太随意,也不能太花哨,这件还行吧?」
「挺好的。」李雪梅说。
她想了想,又问:「紧张吗?」
赵芳茹停下手里的动作,沉默了几秒。
「说不紧张是假的。但更多的是……想快点有个结果。」她看向李雪梅,「你知道吗,这场官司拖得越久,我心里那根弦就绷得越紧。早点判下来,不管是好是坏,我都能早点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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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梅点点头。
她懂这种感觉。
就像考试,等待成绩的过程最煎熬。
「明天我陪你去吧?」她说。
赵芳茹摇摇头:「不用,你帮我看好店,律师陪我进去就行。你在外面等,反而让我分心。」
「那……我在店里等你消息。」
「好。」
第二天,李雪梅一整天都心神不宁。
在餐馆,她一边干活一边不停看墙上的挂锺。
帮工小妹看出她心不在焉,忍不住说道:「雪梅,你要不坐着歇会儿?这些我来弄。」
「没事,我不累。」李雪梅嘴上这麽说,却差点把洗好的碗摔了。
傍晚六点多,天还没黑透,赵芳茹回来了。
她推开门时,脸上带着明显的疲惫,但眼睛很亮。
李雪梅立刻迎上去:「芳茹姐,怎麽样?」
赵芳茹在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下,长舒了一口气。
「庭开完了,法官说,择日宣判。」
「啊?没当庭判?」
「律师说,这种案子很少当庭判,都要再次合议。」赵芳茹接过李雪梅倒的水,喝了一大口,「不过律师说,庭审情况对我们有利。」
她慢慢讲述庭审的过程。
她没想到,陈鑫也请了律师。
一开始他们还想狡辩,说和那个女人只是普通朋友,没有同居。
但赵芳茹的律师出示了租房合同,上面有陈鑫和那个女人的签名,还出示了邻居的书面证言,证明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除此之外,律师还出示了医院产检记录,证明那个女人怀孕的时间,和陈鑫与她同居的时间吻合。
「陈鑫那边律师还想争财产,说餐馆是他一手创办的,我应该少分甚至不分。」赵芳茹语气平静,「但我有记帐的习惯,还有帐本,证明从摆地摊开始,我就一直在参与经营,管帐丶买菜丶招呼客人,哪样没干?律师还指出,陈鑫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供养第三者,属于转移丶挥霍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当少分。」
她顿了顿,嘴角露出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你是没看见陈鑫当时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他那个相好的也来了,坐在旁听席,一直低着头。」
李雪梅听着,想像着法庭上的场景。
她忽然很遗憾没能亲眼看到……当时一定很精彩。
「那法官怎麽说?」
「法官没当庭表态,但提出问题的时候,明显更关注我们这边的证据。」赵芳茹说,「律师说,法官问得越细,说明越重视。他让我别急,等判决书。」
「要等多久?」
「快的话一两周,慢的话一个月。」赵芳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等吧,这麽长时间都等了,不差这几天。」
她走到柜台后,开始拨弄算盘。
动作一如既往地利落,李雪梅能看出,她整个人松弛了很多。
那根紧绷了几个月的弦,终于可以稍微松一松了。
接下来的两周,餐馆照常营业,赵芳茹每天忙里忙外,但眉宇间的郁结之气渐渐散了。
有时她会跟熟客聊几句天,笑声也多了起来。
九月初的一天下午,李雪梅正在店里帮忙洗碗筷,一辆邮局的绿色自行车停在门口。
邮递员喊了一声:「赵芳茹,法院挂号信!」
赵芳茹手上的动作停了。
她擦擦手,快步走出去,签了字,接过那个牛皮纸大信封。
信封很厚,左下角印着法院的红字。
李雪梅也放下手里的东西,跟了过去。
赵芳茹拿着信封,手有些抖。
她深吸一口气,撕开封口,抽出里面厚厚的一沓文件。最上面是《西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面是《刑事判决书》。
她先翻开民事判决书,直接翻到最后几页。
李雪梅站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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