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法律是新时代赋予人民的武器(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李雪梅抬起头,眼神清澈见底:「没有。芳茹姐,我真没有。我现在脑子里除了学习,就是想着怎麽考上大学,以后带我妈去城里生活。别的……我没想过,也没工夫想。」

    她说得很坦然,没有半点扭捏。

    赵芳茹看着她,忽然想起年轻时的自己。

    那时候她刚跟陈鑫摆摊,每天起早贪黑,眼里只有怎麽把日子过好,怎麽多挣点钱。

    感情是什麽?

    【记住本站域名台湾小説网→??????????.??????】

    是半夜收摊后两人分吃一碗热汤面,是冬天互相捂手,累极了靠在一起打盹。

    简单,踏实。

    也从没想过后来会变成这样……

    「你这样想是对的。」赵芳茹走过去,伸手拍了拍李雪梅的肩,「你马上高三了,正是最关键的时候。那些事,等以后上了大学或者工作了,有的是时间想。现在想多了,耽误自己。」

    她走到门口,望着外面被烈日暴晒的街道,声音低了些:「雪梅,你看看我。我跟陈鑫,当初也是自己找的,觉得有情饮水饱。

    可结果呢?多年夫妻,他说变就变,带着别的女人上门来打我丶砸店。

    要不是我豁出去打这场官司,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李雪梅放下抹布,走到赵芳茹身边。她能感觉到芳茹姐语气里的疲惫和庆幸。

    「芳茹姐,你的官司……怎麽样了?」李雪梅有些好奇。

    提到官司,赵芳茹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表情。

    「快了。」她说,「律师昨天来找我,说证据都提交了,法院那边已经排期,半个月后开庭。」

    她转身从柜台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抽出几份文件递给李雪梅:「你看看。」

    李雪梅接过,最上面是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赵芳茹,被告陈鑫。诉讼请求:1.判决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部分,一条条列着陈鑫与他人同居丶实施家庭暴力丶转移财产等行为。文字冷静克制,但字字有力。

    下面还有几份材料:《证据清单》,列着租房合同复印件丶邻居证言丶医院诊断证明丶饭店帐本复印件等;《财产保全申请书》;律师写的《代理意见》。

    李雪梅一页页翻看,心里受到的震动比第一次听赵芳茹说要离婚时更大。

    那时候赵芳茹刚决定起诉,材料还没这麽齐全。

    现在,一切都有条不紊地推进着,像一部精密运转的机器。

    「律师说,我这个案子,证据比较充分。」赵芳茹在一旁解释,「重婚这块,有租房合同,有邻居愿意出庭作证。家暴有医院证明和报警回执。财产这块,饭店的帐本我都留着,每一笔进出都有记录。陈鑫给那个女人花的钱,有几笔是从饭店帐上走的,也是证据。」

    她指着《代理意见》中的一段:「你看这里,律师引用了《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陈鑫的行为属于『与他人同居』,是法定过错。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李雪梅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些法律条文被引用得恰到好处,逻辑严密。

    「律师还说了,」赵芳茹继续道,「除了离婚和分财产,我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因为陈鑫的重婚和家暴行为,给我造成了精神损害。虽然法律条文里没有明确写精神损害赔偿,但实践中法院可能会支持。」

    她收起文件,重新放回文件袋,语气感慨:「雪梅,我是真没想到,打官司有这麽多门道。要不是请了律师,我自己哪懂这些?可能连起诉状都写不明白。」

    李雪梅点点头。她想起自己曾经的想法:只要有理,走到哪里都不怕。现在才知道,有理还得有方法,有证据,有懂法律的人帮你把理说清楚。

    「芳茹姐,律师费……很贵吧?」她问。

    「贵。」赵芳茹坦言,「但值。你知道律师帮我做了多少事吗?收集证据,写法律文书,跑法院立案,跟对方沟通……这些事我自己做,一是没时间,二是不懂,三是容易情绪化。律师不一样,他冷静,专业,知道怎麽用法律语言说话。」

    她锁好文件袋,看向李雪梅:「所以啊雪梅,你一定要好好读书。书念好了,懂的多了,以后不管遇到什麽事,都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就算不懂,至少知道该找谁帮忙,不至于被人欺负了还哑巴吃黄连。」

    李雪梅认真听着。

    这些话如同种子一样落在她心里。

    她忽然想起母亲马春兰,若是母亲当年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