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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我走了啊!你到了南京好好吃饭!没事儿锻炼锻炼!不要总是懒洋洋的!”

    火车开走了。

    韩子毅抿着嘴舔了舔嘴角,尝到了一点苹果的甜味。

    他低下头,隐隐觉得“幸福”如果有味道的话,那应该就是苹果味的。

    嗯,一定是。

    ......

    龙椿在卧铺车厢里睡了一天,吃了两顿饭,看了三份报纸后,火车就抵达西安了。

    西安的气候虽然谈不到湿润,但比之北平那割肉一样的冷风。

    这里的风还是要柔和许多的。

    龙椿下了车后,就见一对儿一身黑的丫头小子站在月台上东张西望。

    她歪着脑袋看了他们一眼,两人即刻便反应了过来。

    穿黑色夹克的小子先一步跑到了龙椿面前,问好道。

    “大老板好”

    龙椿点了个头,见着小伙子长得挺精神,便又去看他身后的丫头。

    嗯,不错,小丫头也很水灵,像是孟璇挑出来的孩子,她就喜欢漂亮人儿。

    这俩孩子瞧着差不多大,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龙椿忍住心下酸楚,仔细想了想孟璇告诉过她的话,又问。

    “哪个是小米?哪个是赵珂?”

    站在男孩身后的小女孩闻言上前一步。

    “大老板好,我是小米,他是赵珂,都是给孟小姐看房子的,昨天接了您的电话,我们就早早来候着了”

    龙椿闻言点点头,伸手从怀里掏出十来个银元递进小姑娘手里。

    “辛苦你俩,这钱你俩分吧,先回家”

    小米接过银元后不及道谢,赵珂便紧接着道。

    “怎么不见孟小姐?”

    龙椿沉下脸,只道。

    “她累了,要在北平歇一阵子”

    赵珂闻言仍不死心,又追着龙椿的脚步问道。

    “再不回来了吗?”

    龙椿皱了眉。

    “小孟儿没教你规矩么?”

    赵珂一顿,神色暗淡下来:“教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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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4章 血(十四)

    孟璇在西安的住宅不大,可地段和装潢都讨巧到了极点。

    西安城的中心地带,昔日白家大院儿的正后方,平地而起了一间黑瓦白墙的小楼房。

    小楼房只有两层,占地不到小半亩。

    在外瞧着是间不大的小吊脚楼,内里却全是照着公馆洋楼的配置来的。

    一楼的会客厅和饭厅都很小巧,几台书架和大皮沙发倒是占了大篇幅。

    龙椿走进屋子里后,便见那大沙发后头摆了一方巨大的写字台。

    写字台上又陈设着笔墨纸砚一类的东西,其后还架着一屏十二折的描金大漆屏风。

    龙椿看着笔墨俱全的写字台,不由对着身后的小米问道。

    “小孟儿还练字?”

    小米提着龙椿的皮箱点点头。

    “嗯,小姐平时除了出门交际和见人,回到家里就是读英文字典和练字,说大家小姐都会这两手,她不会不行”

    龙椿听这话听的心里发堵,又抬脚往二楼走去。

    二楼的陈设比之一楼的笔墨屏风,又更多了些西洋风味。

    二楼只有一间大卧室,和一间小而隐蔽的电报间。

    龙椿推开孟璇的卧室门,只见屋里的阳光都被紫色的丝绒窗帘切割成条,此刻正一道一道的落在屋内。

    其间那直径超过两米的圆形大床,以及数也数不清的丝绸抱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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