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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开走了。
韩子毅抿着嘴舔了舔嘴角,尝到了一点苹果的甜味。
他低下头,隐隐觉得“幸福”如果有味道的话,那应该就是苹果味的。
嗯,一定是。
......
龙椿在卧铺车厢里睡了一天,吃了两顿饭,看了三份报纸后,火车就抵达西安了。
西安的气候虽然谈不到湿润,但比之北平那割肉一样的冷风。
这里的风还是要柔和许多的。
龙椿下了车后,就见一对儿一身黑的丫头小子站在月台上东张西望。
她歪着脑袋看了他们一眼,两人即刻便反应了过来。
穿黑色夹克的小子先一步跑到了龙椿面前,问好道。
“大老板好”
龙椿点了个头,见着小伙子长得挺精神,便又去看他身后的丫头。
嗯,不错,小丫头也很水灵,像是孟璇挑出来的孩子,她就喜欢漂亮人儿。
这俩孩子瞧着差不多大,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龙椿忍住心下酸楚,仔细想了想孟璇告诉过她的话,又问。
“哪个是小米?哪个是赵珂?”
站在男孩身后的小女孩闻言上前一步。
“大老板好,我是小米,他是赵珂,都是给孟小姐看房子的,昨天接了您的电话,我们就早早来候着了”
龙椿闻言点点头,伸手从怀里掏出十来个银元递进小姑娘手里。
“辛苦你俩,这钱你俩分吧,先回家”
小米接过银元后不及道谢,赵珂便紧接着道。
“怎么不见孟小姐?”
龙椿沉下脸,只道。
“她累了,要在北平歇一阵子”
赵珂闻言仍不死心,又追着龙椿的脚步问道。
“再不回来了吗?”
龙椿皱了眉。
“小孟儿没教你规矩么?”
赵珂一顿,神色暗淡下来:“教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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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血(十四)
孟璇在西安的住宅不大,可地段和装潢都讨巧到了极点。
西安城的中心地带,昔日白家大院儿的正后方,平地而起了一间黑瓦白墙的小楼房。
小楼房只有两层,占地不到小半亩。
在外瞧着是间不大的小吊脚楼,内里却全是照着公馆洋楼的配置来的。
一楼的会客厅和饭厅都很小巧,几台书架和大皮沙发倒是占了大篇幅。
龙椿走进屋子里后,便见那大沙发后头摆了一方巨大的写字台。
写字台上又陈设着笔墨纸砚一类的东西,其后还架着一屏十二折的描金大漆屏风。
龙椿看着笔墨俱全的写字台,不由对着身后的小米问道。
“小孟儿还练字?”
小米提着龙椿的皮箱点点头。
“嗯,小姐平时除了出门交际和见人,回到家里就是读英文字典和练字,说大家小姐都会这两手,她不会不行”
龙椿听这话听的心里发堵,又抬脚往二楼走去。
二楼的陈设比之一楼的笔墨屏风,又更多了些西洋风味。
二楼只有一间大卧室,和一间小而隐蔽的电报间。
龙椿推开孟璇的卧室门,只见屋里的阳光都被紫色的丝绒窗帘切割成条,此刻正一道一道的落在屋内。
其间那直径超过两米的圆形大床,以及数也数不清的丝绸抱枕,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