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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

    对于逃亡的在籍士卒,经证实确认逃亡的,举家迁出军户,并三代以内,不可再入军籍。

    对于牺牲的士卒,其家属被评定为烈士家属,不再服役,这里指任何徭役,家属受卫所保护,不可欺辱,阵亡抚恤金经卫所核实,由家人每月于卫所处领取,并给其妻子安排好做工之所,其子女亦能于卫所中读书,确保烈士家属得以生存。】

    “逃亡的士卒就是为了不当兵,结果举家迁出军户,这不是好事儿吗?”

    这谁能不逃啊?

    还能免费,正大光明的,给家人脱离军籍。

    “你笨呐!现在的军户,和以后承明朝的军户能一样吗?军饷能一样吗?”

    “阵亡士卒的抚恤金一直有,但承明朝的金额,定然是不少的,还给家里人找到做工的地方,子女教育也不是问题。”

    “烈士家属,不再服役,卫所保护……一个人换一家人,这完全值得啊!”

    世上哪里有什么两全法,可对于军籍的他们而言,家人能收到庇护,一辈子至少饿不着,孩子还能读书,那……自己死了又何妨呢?

    【在之前,军户想要退役,是需要有家中子弟来接任的。

    在之后,三十岁之后,可自动选择退役,无论是否有人接任服役:

    家中有人接替服役,家中依旧是军户,享受卫所的教育等相关福利。

    家中无人接替服役,自己依旧是军户,但家中不再享受军户和卫所庇护,士卒可拿着退役金,家中自行选择转籍,择一地而安置。】

    举国震惊。

    奉天殿外做好了准备的君臣,也依旧震惊。

    “兵源如何保证?”

    “……难不成……还有人自愿转军户服役不成?”

    “为什么不行?三十岁可以退役,死了也不担心家里,军饷还足够,总比匠户好得多吧?卫所能教书,民户这一点也比不上。”

    他们不是不知道民间的情况,只是还不值得大动干戈,程序还能跑,就没必要动。

    【对于因伤退役的军户,若是愿意,可通过兵部办理资料,转为吏,负责街道巡逻,民间劝农等相关工作,亦或者在各地的武校之中当个后勤,不愁生计。】

    “连因伤退役的士卒都考虑到了,底层尚且如此,何况高层?”

    如此,何愁兵心不稳,何愁没人愿意转为军户?

    【至于不强制军户世袭,是否会兵源不足……

    朋友,你且对比民户匠户灶户,谁有改良后的军户家庭有保障?

    就不说退役后的保障了,在役期间的军饷,其他户籍,谁能比得上?

    承明十二年改制后的军户,是严进宽出,不是想进就能进的,花钱买军户的身份,才是承明十二年后的常态。

    当然了,对于这种买卖的双方,都不会再有入军籍的机会。

    家中三代以内有犯罪者,同样不许再入军籍。

    承明需要的是一支清白的,高素质的军队。

    可以是贱籍,只要有力气,愿意拼,但绝不能是罪犯。】

    天下再一次惊了。

    “怎么还能是贱籍转军籍?这才是最大的不对吧?”

    对不对的,可没人给他们解惑。

    当奴婢的,有谁是自愿的?

    但是杀人放火犯罪的呢?那是已经走上了不归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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