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绝世天资(4k)(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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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大辫子姑娘也不例外。

    她身影动了,如燕子般飞掠,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这小店本来就逼仄,还摆着不少座椅板凳。但大辫子的姑娘身形灵动,飘忽不定,很快就是几个来回。普通人只能看到残影,连她在哪都捕捉不到。

    将这套轻功施展了两遍后,大辫子姑娘又坐下来,说起轻功要领。

    她虽然是为难潘连城,但并没有藏私,甚至将自己的理解都说了出来。

    当她说完,有些口渴,拿起杯子喝了口水,要再说两句时,潘连城的身影就开始在小店中穿梭起来,用的赫然是『飞燕来去』。

    潘连城起初还不算灵便,踢翻了桌子,绊倒了椅子。但连续几个来回后,这身法就变得熟稔,简直就是一只来去穿梭的飞燕,轻盈而灵动。虽然许多方面还比不上大辫子姑娘,但的确是学会了,而且还学得很好。

    片刻后,潘连城重新站在大辫子姑娘面前,看着对方惊愕的神情,笑道。

    「孙姑娘,其实你将这套身法练偏了,它侧重的是直线穿梭,以速度见长。而你却想要往腾挪灵巧方向发展,所以你没发现,每次你脚步转圜都要停顿下,真要是被高手追杀,那可就要倒大霉了。」

    这番话,大辫子姑娘也听她爷爷说过类似的。

    这门『飞燕来去』乃是那抽旱菸的老头为他量身定制的一套轻功,除了两人外,就没人学过,更不可能外传。

    也就是说,这家伙不但在短时间内学会了『飞燕来去』,还看出了她轻功中的破绽。

    这是人?

    看着孙小红的表情,花白凤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笑意。

    终于有人能体会她的感受了,寻常武功对潘连城来说,一学就会。稍加练习就能大成,再花上个把月就能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做他的老师,可真算是一件痛苦而幸福的事。

    「年轻人,你的天资当真了不得。来瞧瞧老夫的这两招,看看你能不能学会。」旁边一直没说话,始终在抽旱菸的老头开口了。

    「老爷子,你……」孙驼子很惊讶。

    在他记忆中,老爷子已经有很多年没真正出过手了。

    潘连城做了个请的动作。

    老爷子抖了抖烟杆,然后平平无奇的一扫。

    烟杆为黄铜所铸,常日烟熏之下已暗黄发黑,看起来毫不起眼。

    这一扫也平平无奇,但无论出招的角度丶速度都妙到巅峰。那烟管在晃动,又生出种种变化,如清风丶如流云丶如闪电丶如浪涛……

    李寻欢呆住了,他一生见过的精妙招式不知道多少。但这一招实已到了巅峰,他所见过的任何一种武功,都比不过这简简单单的一扫。

    接着,他又看见老爷子拿起烟管,向前一砸,看似轻描淡写,却仿佛是一座山峰当头砸下,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人脑袋砸个窟窿,脑浆子都流出来。

    「这位老人家莫非是……」这老爷子是孙驼子的长辈,也应该姓孙,而这般年龄,武功高到这种地步。先前虽然只有两招,但应该是化用了棍法的招式。

    李寻欢的心中,立刻就泛起了一个人。

    ——兵器谱第一,天机棒,孙白发。

    老头没有再多馀的动作,也没有解释这两招的奥妙,只是继续抽旱菸。

    潘连城严肃起来,一副苦思的模样,脑海中不断浮现老头先前的一扫丶一砸。

    那一扫讲究变化,和『摄魂大九式』有些像。这一招对旁人来说很难,但潘连城以『摄魂大九式』为映照,倒很快就领悟出其中玄妙。

    至于那一砸,稍微要麻烦些,但在『摄魂大九式』中也有相对应的招式,他很快就有了头绪。

    不得不说,『摄魂大九式』剑法太繁杂,学会了这门剑法,那天下各种招式技法便都成竹在胸,学起来事半功倍。

    当然,之所以这麽快就有所领悟。还因为老头的动作很慢,他将自己招式里的奥秘都展示出来。如果真正交手,那两招必然是快如闪电,别说学习丶领悟,就连反应都未必来得及。

    他当然也知道这老头的身份,也有意要学一两手对方的绝学。所以即使有所领悟,也没立刻展示出来,反而眉头深锁。

    老头没什麽表情,孙小红却很高兴,总算是镇住这家伙了。她爷爷可是天下第一人,武功又是以变化见长。你这家伙看一遍就想要悟出来,痴人说梦。

    时间飞逝,潘连城已经冥思了半个时辰。

    孙小红笑靥如花:「怎麽样?悟不出来吧。不过你的确是天资不凡,那『怜花宝鉴』拿给你也无妨。」

    潘连城这时候却动了,拔剑出鞘,一挥丶一劈。

    简简单单的两招,没有任何花哨,也看不出任何变化。孙小红怔了怔,她没看出门道,但注意到其他人的脸色,便知道潘连城将这两招学会了。

    潘连城笑道:「我这也是突然灵光一闪,这招式要是再困难一点,只怕我就是枯坐上三天三夜也悟不出来。」

    「爷爷,你的棍法可不只是有这两招。」孙小红立时转头看向那老头。

    老头却是站起身,拉着孙小红就往外走:「老头我若真那样做了,才是个傻子。」

    于是这『怜花宝鉴』就落在了潘连城的手中。

    潘连城看向孙驼子和李寻欢,呵呵笑道:「这『怜花宝鉴』拿给我的确是最好的,因为我不但心性好,天资高,而且我还是『金玉堂』的传人,接触的人也足够多,将来能更好寻找下一代传人。」

    「好,连老爷子都认可你了,交给你我也放心。」

    孙驼子哈哈一笑,即使得到『怜花宝鉴』的潘连城,也远不及他此时兴奋。

    他微微挺腰,原本一个瘦小的驼子,仿佛忽然变得高大起来,神采飞扬,再无半点颓废。

    孙驼子大步踏出小店,一拳砸在旁边的大门上,将大门打得稀烂,又是一声长啸,直如晴天霹雳:「从此后,没有孙驼子,只有孙明动,『大鹰爪手』孙明动。」大步走出,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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