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案件转机,老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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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或者带点鄙夷地叫一声罪人。

    可是这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却极其自然丶极其恭敬地称呼他为「郑大人」。

    周青的目光再次落在老人身上,开始仔细打量。

    他的视线停留在了老人的左手上。

    那只乾枯的手掌虎口处,有着一层厚厚的老茧,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椭圆形。

    周青心中猛地一震,作为一名捕快,他太清楚这种茧子是怎麽来的了。

    这是常年握马鞭子,生生磨出来的!

    可是,正常的马夫,习惯性都是用右手握鞭。

    只有一种人例外——给军中将领或者衙门大人物赶马的县兵。

    他们必须用左手握马鞭控制方向,腾出右手来随时拔出刀剑,应对突发的刺杀与危险。

    这个连衣服都穿不暖的跛足老人,莫非是一个退下来的精锐县兵?

    「威——武——」

    不多时,衙门内传来两班衙役整齐划一的威吓声。

    紧闭的大门轰然打开,县令升堂了。

    周青跟着人群挤进大堂两侧的旁听区域。

    大堂之上,明镜高悬的牌匾下,县令穿着一身整洁的官服,端坐在太师椅上。

    他似乎昨晚没有睡好,用袖子掩着嘴,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惊堂木一拍。

    「提重犯郑丹青上堂!」

    不一会儿,伴随着沉重的铁链拖地声,郑丹青被两个如狼似虎的狱卒架着,直接提溜了上来。

    他身上的囚服已经被鲜血染成了暗褐色,全身都是昨夜留下的恐怖血痕,双腿软绵绵的,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被狱卒强行按跪在冰冷的地面上。

    「郑丹青,你可知罪?可愿认罪?」

    县令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声音冰冷。

    郑丹青浑身哆嗦着,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知道自己迟早是一死。

    可要让他在这满堂百姓面前,承认那莫须有的罪名,承认自己是害死同僚的贪生怕死之徒,实在违背了他一生的良心与骄傲。

    他紧紧闭上眼睛,乾瘪的眼角,缓缓流下两道清浊的泪痕。

    他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县令见状,眼中闪过一丝恼怒,猛地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

    「大胆狂徒!莫要抵死不认!此案早已罪证确凿!传证人!」

    话音刚落,便从后堂走上来两个人。

    其中一个,周青再熟悉不过,正是昨晚在牢房里见过的刑房司吏,刘显。

    而另一个,穿着一身华丽的绸缎长袍,留着山羊胡,周围的差役和百姓纷纷低声议论。

    「那不是于典史麽?」

    「是啊,他可是咱们白水县现在真正的一把手啊……」

    这两人步入大堂,向县令行礼。

    县令微微点头,问道:「于典史,关于十年前的案子,你有何话说?」

    于典史摸了摸下巴上的山羊胡,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朗声说道:

    「回禀县令大人,老朽当年曾和郑典史做过同僚。有幸,或者说是不幸,目睹了十年前那场惨案的始末。」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堂外的百姓,声音拔高了几分:

    「老朽愿意作证!十年前,郑典史出城迎战妖魔,根本就没有出示过所谓的县令文书,也没有接到任何指示!

    他完全是为了贪功冒进,想要独吞斩妖的功劳,这才中了妖魔的圈套!」

    「此事,下官当年在城楼上目睹全程,清清楚楚,绝无半点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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