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我真的没杀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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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悦地看向田新介,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停滞,拉扯。

    最后,李明敏见在与田新介的第一次交锋中没有讨到便宜,心里知道今天估计问不出什麽了,但如果现在开口说话又在气势上弱了半分,李明敏保持上身不动,偷偷用脚轻触了一下旁边的民警。

    旁边的民警心领神会,开始向田新介宣读刑拘的决定,并走到田新介面前将文书拍在专用审讯椅的小桌板上,让田新介签字。

    田新介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拒绝签字,然后民警又把文书收了回去,在文书上注明拒绝签字后递给了李明敏,李明敏签字的同时,眼睛依旧盯着田新介,好像要用眼神将他钉死一般。

    就这样,在李明敏吃人的目光中,田新介被带离了讯问室,履行完相关手续后,于当晚被送进了Y市看守所,单独关押。

    田新介换上了看守所的衣服,拿着分发的生活用品进入监室。他环顾着狭小的空间和厚厚的铁门,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

    他想躺在床上应该会舒服一点,不去想太多,可真躺上去才发现,床板是那麽的硌人。

    田新介苦笑着,摇了摇头,不禁自嘲道:

    「人生就像过山车,昨天这个时候还在好兄弟邹强家胡吃海喝,还嫌菜不够硬,酒不够好,今天就因为涉嫌谋杀,住进了看守所,这落差真让人难以接受。」

    当务之急是怎麽出去。这鬼地方真的是一刻都待不了,想出去就得自证清白。

    想到这里,田新介起身坐在床上,用手搓了搓脸,待自己冷静后,开始分析当前的情况: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邹强家的,他门口的监控又拍到,从我离开之后到发现尸体之前,没有人进入现场。

    他家在23楼,窗户上都加装了防盗网,几乎不可能从窗户进来,这扇门就成了唯一能进入现场的渠道。

    既然李明敏说,邹强的死属于他杀,那就是说有他杀的痕迹,能在这麽短的时间内锁定我,而且能把我直接刑拘,也就是说关键物品上有独属于我的痕迹。

    空间条件有了,时间应该也是对得上的,还有独属于我的痕迹,若不是我能肯定自己没有杀人,也会做出同样的判断,毕竟对于办案来说,这种证据太扎实,指向性太明显了。

    现在要麽有证据证明有其他人进出过现场,要麽有证据证明邹强是自杀,不然我估计是出不去了,可我除了知道这些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线索,这该怎麽办?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如何获取其他的线索呢?

    现在是侦查阶段,如果想要得到线索,只能通过两种途径:

    一种是从内部入手:办案人员进行讯问时会出示针对嫌疑人的证据,我可以诱使他们出示更多证据,从中获取有用信息。

    虽然这种证据往往对嫌疑人不利,但不利的证据总比没有要好。

    一种是从外部入手: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去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因此我需要找一个搭档。

    这个搭档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这样就能补足自己没办法主动出击的短板。想到这里,一个人影浮现在田新介的脑海中。

    「黑羊」,原名陈阳,之前是C市城区派出所的民警,办案能力很强,从警十年,前几年,通过司法考试,拿到律师证后辞去公职,现在和朋友在离Y市不远的S市合夥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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