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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后,天色大亮,沈子翎在床上空落落躺了好久,任由闹钟响了又静,静了又响。

    睡了也没睡,朦朦胧胧间,他想起前段时间在酒吧偶遇卫岚,自己是如何慌不择路逃走,好像一只被猎枪对准的困兽。

    不逃不行,慢了一步都不行,会被卫岚的目光网住肩膀,被卫岚的话语攫住脚踝,被卫岚的触碰在腰间烙下痕迹,掌心抚摸过的地方,会迸出微小却激烈、痛苦又欢愉的火花,像被子弹燎过,擦掉他一条皮肉,要他血流如注……

    再乖顺地,自投罗网。

    忽然间,他听见有人敲门。

    仿佛枯萎的心脏被泵进一管活血似的,沈子翎赤脚下地,衣衫不整地冲去开门。

    脸上笑容灿烂得不自知,他不敢承认有多期待在门外看到卫岚,却只看到空无一物的门口,和邻居门口满脸骇怪的外卖员。

    万分尴尬跟人家说不好意思的瞬间,沈子翎意识到,他不能再见到了卫岚了,至少私底下是见不得了。否则这次连皮带肉硬生生撕开二人的分手,会立刻作废。

    但沈子翎,又是多么需要一场了结啊。

    于是他选择了这次音乐节,权当是对自己未来无数次失约的补偿——毕竟缠绵时分,谁没口口声声答应过“永远”?可沈子翎口中的永远,却永永远远落空了,失约了。

    那么就这次音乐节吧,他偷偷地去,再悄悄地回,他们不必见面,更不会有“春风吹又生”的可能。

    于是他买票,坐上飞机,入住酒店,打车前往,在检票入口处感叹居然有这么多人夜排,再慢慢悠悠随大流晃进去。

    然后演出开始。

    他喜静不喜动,爱看戏剧电影演唱会,却没怎么来过音乐节,所以经验欠缺,被冷风灌了个透,不知道提前排位置,在人群里给挤得七荤八素。

    可所有这些,在见到卫岚出现在大荧幕上时,统统不值一提了。

    锈月登场在傍晚时分,云浅浅白,天淡淡蓝,粉红晚霞像海里的浮游生物,飘飘忽忽浮在天际线。

    锈月名不见经传,可前奏出来,底下反响却热烈异常,兴许因为好听,兴许因为大荧幕上是三个帅哥美女。

    后者原因可能更多,毕竟在镜头给到卫岚时,底下的尖叫声浪潮般涌起,声势空前的浩大。

    而卫岚确实值得。

    他新染了狼尾,额上戴着宽边的运动发带,脖子上的摇滚项链随着打鼓的动作晃荡,单穿着件美式印花的坎肩黑背心,衣服没什么样式,紧绷结实的手臂肌肉就是最好的搭配单品。

    正如大荧幕没有滤镜,卫岚的脸就足够征服镜头。

    真正的剑眉,星目,眉宇微微凝起,唇角又带着笑意,皮肤上汗珠细微,熠熠发光……

    他的卫岚,熠熠发光。

    摄影师也钟爱他们,镜头不断给到特写,尤其卫岚。

    底下人都掏出手机,拍着录着,有女生嘻嘻哈哈,说鼓手长得好帅。

    沈子翎听了,隐隐受用,却又想卫岚穿那么薄,会不会冻着,早知道就给他备个暖手宝了,不过卫岚说不定懒得用,得多嘱咐……

    想法断结,是沈子翎忽然记起来,他和他已经全无关系了,这是来见他的最后一面。

    见过就走,他如此念叨着,反而开始嘱咐起了自己,见过就走。

    演出结束,场下簌簌燃起冷焰火,沈子翎看了十来分钟,等下一支乐队上台,也就打算找出口走了。

    他挤开人群往外去,却在渐渐稀疏的人影中,看到个熟人。

    老宋原本背手仰头,往台上张望着看热闹,猝不及防见了他,就惊讶着笑道。

    “好巧。你怎么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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