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张爱民也太急切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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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开明略微停顿,选择着措辞:「……原告似乎初步完成了其作为权利人丶且符合补偿条件的举证责任。

    其诉讼请求,即要求政府履行支付补偿款的法定职责,在形式上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周开明的话说得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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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纯法律程序角度看,宏图公司告得「有理有据」,手续看起来是「齐全」的,法院立案程序上没问题。

    这无疑给在座的政府方面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李洪主任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目光转向市住建局这边:

    「开明院长的介绍很客观。那麽,住建局作为徵收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也是前期审核的主要责任单位,你们对这件事怎麽看?

    对方起诉的依据,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你们住建局前期认可其补偿资格的基础上的。

    现在面临诉讼,你们有什麽具体的应对思路和建议?」

    这个问题极其尖锐,直接点明了住建局在此事中的核心责任和潜在风险。

    会场瞬间安静下来。

    张爱民局长的脸色变得更加不自然,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身旁的李致和副局长,轻轻咳嗽了一声。

    李致和副局长会意,接过话头:

    「李主任,周院长,各位领导。关于水口镇农机修配厂的补偿事宜,我们局前期确实是依据对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核。

    从表面证据链来看,当时我们认为符合徵收补偿的政策框架。

    现在对方提起了诉讼,进入了司法程序,我认为,我们政府方面应该秉持法治精神,积极应诉。

    关键在于,如果我们无法在法庭上提供这样的有效反证,那麽……」

    他顿了顿,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不言而喻,如果拿不出过硬的反证,政府败诉的风险很大。

    他这番话,听起来四平八稳,强调「依法应诉」丶「证据说话」,但潜台词却是在暗示:

    如果查不出新问题,就该按原方案付款责。

    王成功坐在李洪主任身边,看似低头记录,但全身的感官都处于高度警觉状态。

    他清晰地捕捉到了张爱民给李致和使的那个细微的眼色。

    这个细节,让他更加确信住建局领导班子内部,至少是主要领导人,对此事的态度绝非表面看起来那麽简单。

    李致和发言后,张爱民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他清了清嗓子,试图将讨论引向对他有利的方向:

    「李主任,周院长,致和同志的分析很有道理啊。

    现在事情闹到法院,性质就不一样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谨慎应对。

    我认为,当前的核心是两点:第一,我们要尊重司法,积极准备应诉材料;

    第二也是更关键的,我们要评估风险!

    如果……我是说如果,经过我们内部仔细核查,最终确实无法找到足以在法庭上推翻宏图公司诉求的硬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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