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我会带她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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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汉的脸色阴沉下来。

    他知道,劝是劝不动了。

    李雪梅唯一的软肋就是马春兰,眼下既然她已经打算把马春兰带走了,那他们也没有任何可以拿捏李雪梅的了。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或者……索性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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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你去。你去你的北京。」李老汉冷笑着说,「但你给我听好了。」

    「你妈马春兰,是我李家的媳妇。只要我活着一天,只要李德强不点头,她就别想离婚!」

    「她生是李家人,死是李家鬼!」

    「还有你,李雪梅。你别以为你考上大学,翅膀就硬了,就能不认祖宗了!」

    「你姓李!你是李德强的种!这是改不了的事实!」

    「以后你出息了,当大夫了,挣大钱了,别忘了你是谁家的人!」

    「孝敬你爹,孝敬我这个爷爷,是你该做的!」

    「你要是敢不管我们,敢不认我们,我就去你学校闹,去你单位闹!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不孝的东西!」

    李老汉的声音越来越大,带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执念。

    他其实心里清楚,李雪梅这一走,以后可能就真的飞走了。

    他拴不住她了。

    但他不甘心。

    他必须在她走之前,把「规矩」立下,把「责任」扣在她头上。

    马春兰气得浑身发抖:「李老汉!你还要不要脸?雪梅凭自己本事考的大学,跟你们有什麽关系?你们出过一分钱?出过一点力?现在倒想来摘桃子了?」

    「怎麽没关系?」李老汉梗着脖子,「没有德强,能有她?她身上流的是李家的血!这是天经地义!」

    李雪梅拉住母亲,示意她别激动。

    她看向李老汉,眼神平静得可怕。

    「爷,你说完了吗?」

    李老汉被她这眼神看得心里有点发毛,但还是硬撑着:「说完了!你给我记住!」

    李雪梅点点头:「那轮到我说了。」

    「我妈和我爸的事,是他们之间的事。离不离婚,怎麽离,有法律管着,你说了不算。」

    「我姓李,这是事实。但我李雪梅的人生,我自己负责。我读书的钱,我自己挣,或者我妈供,跟你们没关系。」

    「孝敬父母是应该的。但前提是,父母尽到了抚养责任。」

    「我爸养过我几年?给过我什麽?你作为爷爷,又给过我什麽?」

    「除了打骂丶嫌弃丶算计,你们给过我什麽温暖和支持?」

    「你要闹?随你!我早就不是那个会忍受所有打骂的小女娃了!」

    李雪梅的话字字清晰,句句在理。

    李老汉张了张嘴,想反驳,却找不到词。

    最后,他只能恶狠狠地扔下一句:「你们等着瞧!我看你们能得意多久!」

    然后他气冲冲地走了。

    李德强一直没露面。

    但李雪梅知道,父亲就在里屋,听着外面的动静。

    他只是不敢出来。

    或者,不想出来。

    那天晚上,马春兰和李雪梅彻夜长谈。

    李老汉的话虽然难听,但也提醒了她们一个现实问题:钱。

    北京消费高,学费丶住宿费丶生活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马春兰这些年攒了一些钱,加上卖药材的收入,零零总总加起来在农村是一笔巨款,但到了北京,能支撑多久?

    还有,马春兰如果跟李雪梅一起去北京,她靠什麽生活?

    她的胳膊虽然能做些轻活,但重活干不了,太精细的活也做不了。

    在北京那样的大城市,她一个中年农村妇女,能找到什麽工作?

    「妈,你就别担心了。」李雪梅握着母亲的手,「咱们先过去,总会有办法的。北京机会多,你做饭好吃,找个帮厨或者打扫卫生的活儿,应该不难。」

    「再说了,我也可以勤工俭学。大学里有勤工俭学的岗位,我还可以当家教。」

    马春兰还是有些犹豫:「可是……万一找不到活儿怎麽办?万一钱花光了怎麽办?」

    「不会的。」李雪梅坚定地说,「咱们两个人,四只手,只要肯干,就饿不死。」

    她顿了顿,又说:「妈,更重要的是,你必须离开这里。」

    「李老汉和李德强不会善罢甘休的。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我不放心。」

    「万一他们再来闹,或者逼你干什麽,你一个人怎麽应付?」

    「跟我去北京,咱们母女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你在那边找个活儿干,我在那边读书,间歇时间也去打工,咱们一起努力,把日子过好。」

    马春兰看着女儿坚定的眼神,心里的不安渐渐平息下来。

    是啊,留在这里,面对的是无尽的纠缠和压抑。

    去北京,虽然前路未知,但至少是自由的,是有希望的。

    「好。」马春兰终于点头,「妈跟你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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