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你管这麽多干啥(求追读!求月票!)(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越有能力就越要辛苦!

    这不,林锋刚跟胡珊谈完《古剑奇谭》事情,又从手中拿出一堆剧本递给胡珊,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那个,胡姐,还得再辛苦你下,我手中还有一些我自己写的几个剧本的影视版权,麻烦你帮忙注册相应的版权,

    特别是这几个影视剧本必须要注册韩国版权,这个几个剧本必须要注册相应的好莱坞版权,如果不清楚的,咱就直接注册全球版权,千万不要嫌麻烦,这可是关乎咱以后的发展大计啊!」

    「啊!这麽多啊,都是你写的吗!你这也太厉害了吧,还要韩国版权丶好莱坞版权,难道你还要冲出亚洲丶走向全世界吗!啧啧,了不起啊!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台湾小说网体验棒,t????w????k??????a????n????.c????o????m????超靠谱 】

    难怪当时你跟天娱签订合同的时候,第一条就是版权,原来你是早有准备啊!你藏得够深啊!估计龙总现在应该后悔死了。

    别的不说,就光你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我听说有很多歌手想要翻唱,估计就这一首歌的版权就能给你带来不少收入。」

    「胡姐,你可不能这麽说啊!而且咱们现在可是一家人啊!再说我又不傻,当时龙总不答应这条,我肯定也不会签那份经纪合同啊!

    所以还是说,当时签约没有错,而且龙总能签约下我,并不是她后悔的一件事,而是她最高兴的一件事!」

    「行行行!你最老谋深算!不过这麽多影视版权,再加上之前的《失恋33天》和《古剑奇谭》,这已经不是小打小闹了,

    得需要专业人士,特别是法务人员,我觉得你应该成立个专门的影视公司,省得以后投资拍摄也麻烦。」胡珊建议道。

    对!这样处理更好,就像金庸就有专门处理其版权的机构,且不同地区和领域的版权代理情况还不同,林锋是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影视公司。

    林锋想了想说道:「那就成立一家专业影视公司,只是我现在经纪合同还在天娱,不大方便,要不这样吧,先用我母亲名字注册个公司,就叫锋锐影视吧。」

    「好!『锋锐影视』挺好听的,我先成立公司,接着就注册版权,有事我会第一时间给你说的。」

    胡珊刚说完,就接到了《画皮2》剧组方面的电话,他们竟然同意了林锋方面5%的票房分成。

    要知道之前华亿方面只给林锋提供了一份50万固定片酬啊,现在竟然答应了这5%的票房分成,别说胡珊,就连林锋都不敢相信。

    要知道《画皮1》2008年的电影票房是2.32亿,如果按此票房成绩来计算这5%的票房分成,那片酬就是:

    2.32亿*35%(制片方分成比例约为30%至40%)*5%(票房分成)=406万。

    也就是说,以当时《画皮1》票房成绩,按照这5%的票房分成,林锋就能获得406万片酬。

    要知道,现在《画皮2》两大女主角的片酬也就这个数,赵微450万丶周讯400万,而林锋却能从50万直接涨到这个数,有点匪夷所思。

    更何况,《画皮2》投资翻倍丶卡司更大,再加上这几年中国荧幕数迅速增加,最后票房成绩绝不比《画皮1》低啊,若再按照这5%的票房分成,林锋片酬绝对不止这简单的406万。

    林锋很不理解,要知道前世《画皮2》票房高达7.02亿啊,曾经短暂登顶过中国内地电影的影史票房冠军啊!(不含好莱坞电影)

    要是以前世《画皮2》票房成绩来计算:7亿*35%(制片方分成比例)*5%(票房分成)=1225万。

    难道这里面有什麽问题?还是背后投资方宁夏电影丶华亿方面这麽没信心,还是太高看林锋了呢?

    有时好事太好也不好,林锋有点不敢接了,甚至都有点怕了。

   &nb-->>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