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你们说的都是什麽虎狼之词?(1/2)
他恶狠狠瞪了无艳一眼,继而竟抛下了手中的刀。
陆小凤笑道:「洛捕头这是要弃械投降?」
洛马冷冷道:「我洛马行走江湖多年,还没怕过谁……」
说话间,竟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造型奇特的软剑,似剑非剑,似蛇非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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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你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如何厉害,可今日,却也未必是我破马刺的对手!」
灵犀一指,是陆小凤的独门武功,被誉为「天下第一指法」,可攻可守。
据说,他是从李商隐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诗句中悟出来的招式。
「呼!」
随着一声风啸,半空中瞬间剑气纵横,烟尘弥漫。
洛马手中的软剑仿佛消失无踪,只看见一团银光仿佛闪电一般袭向陆小凤的胸口。
顾羽静静地看着,神情分外专注。
当然,他不是欣赏洛马的剑法,而是要亲眼见证陆小凤的独门绝技——灵犀一指!
眼见着剑锋已经抵近了陆小凤的胸口,洛马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狞笑。
只要杀了陆小凤,在场之人还有谁能拦下他?
念头一动之间,剑尖几乎已经挨到了陆小凤的衣衫,再有一寸,便能刺入他的胸膛。
可这一寸,却无论如何也刺不下去。
陆小凤的手仿佛从胸腔里伸出来一般,两根手指稳稳地夹住了剑尖。
「怎麽可能?」
洛马一脸涨红,这把剑仿佛已经不属于他,刺,刺不动,抽,也抽不回。
「咔!」
随着一声轻响,剑尖竟被陆小凤两指手指夹断。
洛马正在往回抽剑,突然失力,整个人飞速后退。
「咻!」
陆小凤招手一抛,被夹断的剑尖变成了一把飞刀,转眼间便没入了洛马的胸口。
不过,他避开了要害。
毕竟洛马是主犯,得留活口。
「对了——」无艳突然想起一事,「花公子,你得赶紧派人控制钱老大,当心他跑路。」
钱老大,当然也是主谋之一。
花满楼笑道:「放心,他跑不了。」
傍晚。
老板娘亲自下厨,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款待陆小凤丶花满楼丶顾羽三人。
朱停端起酒杯,先敬顾羽。
「兄弟,这次多亏了你才能这麽快查明真相,在下敬你一杯。」
顾羽笑道:「朱老板客气,在下也是误打误撞,侥幸罢了。」
陆小凤有些好奇地问:「顾兄弟是如何说服无艳姑娘,让她讲出真相的?」
「这……」
顾羽下意识看了老板娘一眼。
陆小凤不由笑了:「明白了,不可说,不可说!」
老板娘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嘀咕了一声:「臭男人!」
「哈哈哈!」
院子里回荡起一阵爽朗的笑声。
「陆小鸡!」
正当一众人开心不已时,一声不和谐的声音飘了过来。
陆小凤苦着脸。
当今世上,只有一个人会这麽叫他,那便是以轻功纵横于江湖,号称「偷王之王」的司空摘星。
老板娘听到「陆小鸡」这个称呼,一脸暧昧地看了陆小凤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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