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网文作家?难登大雅之堂!(2/2)
「您那本书,肯定拿第一!」司机拍马屁。
「呵呵,尽力而为。」李尧文谦虚,但嘴角带笑。
他确实有信心。
《看不见的嫌犯》是他打磨了近一年的作品。
题材正,主题深,文笔稳。
符合所有徵文要求。
加上他在传统文学圈的名气和资源,拿奖是大概率事件。
至于那些网文……
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一群乌合之众,写的东西也配叫文学?
也配跟他同台竞技?
笑话。
这次徵文,就是他的个人秀。
让那些写网文的看看,什麽才是真正的丶有格调的青少年文学。
李尧文志得意满,已经开始想获奖感言了。
全国青少年优秀读物徵文大赛,赛事组办公室。
馀欢坐在电脑前,打了个哈欠。
他是这次徵文大赛初审组的主编之一。
资深编辑,干了快二十年,经手的青少年读物能堆满半个仓库。
经验丰富,眼光毒辣。
但看了一上午稿子,有点审美疲劳。
没办法,投稿太多。
质量嘛……参差不齐。
好的真好,差的真差。
大部分,平平无奇,符合标准,但缺乏惊喜。
他刚审完一本,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滑鼠点开下一份投稿。
《罗杰疑案》。
作者:林墨。
选送单位:烂水果小说网。
哦,网文平台送来的。
馀欢眉头下意识地皱了皱。
不是偏见。
是经验。
这几年,网文平台没少往各种徵文比赛送稿子。
大部分……一言难尽。
文笔糙,逻辑乱,满篇网络用语,还总爱加些不符合青少年阅读的「爽点」。
偶尔有几本还行的,也总感觉差点意思。
他叹了口气,点开文档。
准备例行公事,快速过一遍。
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打回。
节约时间。
开头。
「我的名字叫做詹姆斯·谢泼德,是故事发生地金斯艾博特村中的一名医生。」
第一人称。
嗯,有点意思。侦探小说用第一人称,代入感强。
「星期五早上八点,弗拉尔斯太太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床上,我被请过去时弗拉尔斯太太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了,初步医学验证死因为服用了过多的巴比妥,即安眠药。」
开场就是命案。
直接,不拖沓。
「对于弗拉尔斯太太的死,我那长舌的姐姐卡洛琳自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她认为弗拉尔斯太太是因为一年前下毒害死了自己的丈夫而愧疚自杀,尽管对于这个推测她拿不出半点的真凭实迹……」
人物出来了。
碎嘴的姐姐,专业的的医生。
有点生活气息。
馀欢挑了挑眉。
好像……和他想的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