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恰饭的艺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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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海创意园区,刚刚搬迁到此地的追光工作室里面。

    早晨九点,负责运营的陈波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卷发,正坐在电脑前处理邮件。

    他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兴奋,逐渐变成了便秘般的扭曲。

    「南哥,我真的麻了啊,不是,这特麽都什麽妖魔鬼怪啊……」

    陈波直接吐槽:「绷不住了啊,你看看这个,『草莓视频』?听名字就不正经,居然发邮件说想买《迪迦》的独家播放权,开价五万?还说可以在片头加那种『澳门首家线上赌场』的GG?」

    「删了,别dio他们。」

    顾南正拿着游标卡尺测量一个新的模型零件,头都没抬,「这种网站,你回他一个标点符号都算输。」

    「还有这个,『酷猫视频』。」

    陈波叹了口气,「这可是个二线网站了吧?倒是挺客气,说想签咱们。但是合同我看了一眼,全是霸王条款。要求全版权买断,包括后续周边的开发权,而且给的分成比例是……9:1。」

    「666,这倒是提醒我了,怎麽不来个78分成啊。」

    「正经点,他们九,我们一?」

    苏哲在一旁都听乐了,「这也太拿自己当根葱了吧?咱们现在好歹也是B站分区热门榜啊。」

    「正常。」

    顾南解释,「在资本眼里,大学生创业团队就等于『廉价劳动力』。他们赌的就是我们没见过钱,没见过世面,想用一点蝇头小利把IP骗过去。」

    在这个平行世界,由于特摄的没落,很多平台根本不看好这个品类的商业价值。

    他们看到的只是现在的流量,趁迪迦在热门的时候,想趁机割一把韭菜。

    「那咱们怎麽办?总不能一直为爱发电吧?虽然南哥你有钱,但也不能只出不进啊。」

    「别急。」

    顾南走到窗前,看着楼下缓缓驶入的一辆黑色商务车。

    那是一辆挂着京海A牌照的粗粮su7ultra,车身上印着一个小电视的Logo,虽说不是什麽迈巴赫这样的豪车,但在这个大多数人上班都骑电驴或者坐地铁来的初创产业园,依旧非常醒目。

    「得了,这不正主来了。」

    顾南笑了一下。

    这正是他几日前,在电话里谈到过的「正主」。

    「把桌子收拾一下,把咱们那几台最好的渲染机都打开,亮个相。大家都去忙,不忙也得装忙……」

    「待会儿要见的,可是大金主,精神点!别丢份!」

    ……

    十分钟后。

    工作室的会议区……其实就是几张拼起来的办公桌。

    对面坐着的,是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为首的一个戴着金丝林德伯格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三十岁出头,透着一股精明干练的精英范儿。

    「顾导,久仰。」

    男人主动递上一张名片,姿态放得不卑不亢,「我是B站内容合作部的总监,林宇。

    这位是我们的法务代表,张伟——张律师。」

    呃,专业团队吗?

    有点意思。

    B站,在这个世界依然是年轻人的聚集地。不同于那些还在观望的二流平台,B站的数据分析部门早在《迪迦》第一集发布时,就捕捉到了那种异常的用户粘性。

    「林总监,幸会。」

    顾南接过名片,扫了一眼,随手放在桌上。他没有表现出受宠若惊,也没有刻意摆架子,只是像对待一个普通访客一样。

    「喝水还是可乐?咱们这工作室条件简陋,不顶B站这样的大公司,没有现磨咖啡。」

    「客气了,水就行。」

    林宇扶了扶眼镜,目光却在快速打量着这个工作室。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设备顶级,虽然乱但很有条理。

    墙上的分镜稿画得极极专业。

    看起来,虽然有点作秀的成分,不过也能看出对方的诚意。

    最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年轻导演,太淡定了。

    一般的大学生见到平台总监,要麽激动得手抖,要麽紧张得说话结巴。

    但顾南坐在那里,气场居然比他这个甲方还要稳。

    「顾导,咱们开门见山。」

    林宇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推到顾南面前,「贵方的作品,《迪迦奥特曼》的数据非常漂亮。B站非常看好特摄这个赛道。

    我们的高层也是特别批覆,给了最高权限的,这可以说是我们拟定的一份『S级』的,最优惠的签约合同了。」

    「S级?」

    旁边的陈波和苏哲眼睛都亮了。

    在B站,S级意味着全站的资源倾斜,开屏推荐丶热门置顶丶甚至线下的漫展资源。

    「顾导可以先看看条款。」

    林宇微笑着说道,「为了表示诚意,我们不仅提供保底签约金,还开通了最高的流量激励计划。」

    顾南拿起合同。

    并没有像林宇预想的那样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金额。

    顾南翻开第一页,开始逐条阅读。

    他的阅读速度很快,但每翻一页,林宇的心就往下沉一点。

    因为顾南停留的地方,全都是合同里的「坑」。

    十分钟后。

    顾南合上合同,把它轻轻扔回桌上。

    「林总监。」

    顾南看着林宇,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份合同,是拿来签的,还是拿来签『卖身契』的?」

    林宇的笑容僵了一下:「顾导这话怎麽说?条款都是行业标准……」

    「第三条,『乙方(我方)在B站发布的内容,平台拥有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

    顾南指了指合同,「独家我可以给,但『转授权』是什麽意思?意思是你们可以把我的片子卖给奇异果丶卖给企鹅,钱你们赚,我只能拿死定额?」

    林宇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这个是可以谈的……」

    「第四条,『关于IP衍生品的开发权利,甲方(B站)拥有优先代理权,且享有50%的分成』,且仅授权会员购渠道最为唯一一级分销平台。」

    顾南的声音冷了下来,「林总监,咱们都是千年的狐狸,就别玩聊斋了。特摄片靠什麽赚钱?靠视频流量吗?不,靠的是周边,是玩具。」

    「你要拿走我一半的玩具利润?你知道这是多少钱吗?」

    「而且……」

    顾南身体前倾,压迫感十足,「第六条,『若乙方违约,需赔偿签约金的十倍及平台推广成本』。这个『推广成本』怎麽算?你们说投了一千万就是一千万?到时候我把底裤卖了都赔不起。」

    会议室里一片死寂。

    旁边的张律师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这特麽是大学生?

    这老油条啊!

    每一个点都踩在了法务部精心设计的「模糊地带」上。

    林宇收起了轻视之心。

    他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绝不是那种给点流量就会感恩戴德的愣头青。

    「那顾导的意思是?」

    林宇沉声问道。

    「独家播放权,可以给你们,但仅限中国大陆地区。海外版权我要自己留着。」

    顾南竖起一根手指。

    「周边衍生品权益,完全归『追光工作室』所有。B站只负责视频流媒体的运营,不参与任何实物商品的开发分成。」

    「至于违约金……」

    顾南笑了笑,「按照合同法的最高标准来,三倍。别搞什麽『推广成本』那种虚头巴脑的东西。」

    「这不可能。」

    林宇下意识地拒绝,「周边权益是大头,平台给了流量支持,拿点分成是行规。而且海外版权……」

    「林总监。」

    顾南打断了他,语气平静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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