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反向开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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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民打上来的海鲜,也算农产品。

    如果他陆唯以公司的名义,去码头「收购」海鲜,哪怕只是象徵性地收一点。

    然后给渔民开具这种「农产品收购发票」,那麽这部分海鲜就有了合法合规的「出生证明」。

    税务局承认这是他「买」来的,有成本,可以抵税。

    他的货也相当于有了身份证。

    当然,这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

    他不能凭空变出大量收购记录,否则容易被查。

    那些顾问的建议是:虚实结合。

    用真实收购的少量平价海鲜,作为「掩护」。

    比如,今天在码头25元一斤收来的普通梭子蟹,他可以直接在店里做特价促销,或者乾脆作为赠品送出去,拉拢客户。

    而在财务做帐时,这部分「有票」的收购成本,可以和他那些真正来自1988年的丶无成本的高价海鲜的销售额进行「合理的」配比核算。

    虽然整体利润率在帐面上看起来会很高,但至少有一部分进货来源是「乾净」的,有了发票,就有了操作空间,税务风险大大降低。

    而且,利润高,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高。

    但利润高也有利润高的好处,可以合理扩大成本和投资来抵税。

    比如,用赚来的钱给公司买车丶配送车,商务车,豪车,有的人还给公司买飞机,再自己花一块钱租过来。

    还可以买下店铺产权丶投资建造渔船丶开办海产养殖场……这些固定资产投资都可以折旧摊销,抵减利润。

    尤其是投资渔船和养殖场,这本身就和他「海鲜商人」的身份完美契合,不仅能进一步「解释」他的海鲜来源,还能享受农业相关的税收优惠,甚至可能拿到政府补贴。

    如此一来,一个清晰的链条就在陆唯脑中成型了。

    1:码头象徵性收购,获取部分发票。

    2: 投资渔船和养殖场建立长期丶稳定的「自有」货源解释,并抵税。

    3:配合从国外进口部分高端海鲜。

    将所有从1988年带来的海鲜,通过多个渠道融入这个多元化的货源体系中进行销售和财务处理。

    经过这些复杂又简单的操作,他就是一个光荣合法的纳税人,不怕任何税务调查。

    「暂时就先这麽干!」陆唯心里有了定计。

    虽然他现在公司没成立,也没有申请来发票,但是过后可以凭藉交易记录和证据,补领发票。

    陆唯关了仓库大门,直接去了一号店。

    在店里帮忙卖了一会儿货,小刘就开着冷藏车回来了。

    陆唯把店交给一个店员看着,自己则坐着小刘开的车,直奔码头。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们离开一号店的时候,一辆面包车,悄无声息的跟在了他们后边。

    (礼物和五星不求你们是真的不给啊!

    求求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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