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又见达康书记自我检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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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要把握好度,既要如实报导,又要避免过度渲染,防止引发社会恐慌。」

    黄丽点了点头,在笔记本上记录。

    「第三,调查要深入。」高育良的目光扫过田国富和林少华,「五个亿不是小数目,这笔钱到底流向了哪里,必须一查到底。

    中福集团是央企,但既然在汉东的地面上,就要遵守汉东的规矩。

    该协调的协调,该对接的对接,如果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该移交的移交,但调查不能停。」

    「第四,教训要吸取。」他最后看向李达康,目光意味深长,「达康同志承认了领导责任,这很好。

    但责任不能止于承认,更要反思。

    为什麽下属敢如此胆大妄为?为什麽群众反映了二十七次,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可到了具体工作中,为什麽就变成了『小事』?

    这是作风问题,是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

    我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作风建设大检查,深刻汲取这次事故的教训。」

    一番话,四个要点,层层递进,面面俱到。

    既点出了问题要害,又提出了解决方案,还拔高到了作风建设的高度。这就是高育良的风格——永远滴水不漏,永远站在理论和政策的制高点上。

    沙瑞金微微颔首,目光转向林少华:「少华同志,你是常务副省长又是调查组副组长,有什麽补充?」

    林少华坐直身体,缓缓开口:「我完全赞同育良书记的意见。补充两点。」

    「第一,关于五个亿资金的追查。我和国富同志已经与京州中福集团的纪检组取得了初步联系,对方表示会配合调查。

    但考虑到央企系统的特殊性,我建议由省纪委出面,正式发函给中福集团总部纪委,请求联合调查。

    必要时,可以报请中央纪委协调。」

    这个建议很务实。央企虽然与地方不属于同一系统,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

    通过正式渠道请求联合调查,既能体现尊重,又能施加压力。

    「第二,关于事故责任的追究。」林少华的语气严肃起来,「丁义珍虽然已经去世,但经手这笔资金转移的,绝不止他一人。

    光明区财政局的经办人丶审核人丶负责人,当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

    这笔钱从区财政帐户转出,需要经过多道程序,但凡有一个人坚持原则,这件事就不会发生。

    可事实上,五亿元巨额资金,在三天内就被转走,所有程序形同虚设。

    这背后,是制度的失灵,是监督的缺位,更是某些人党性原则的丧失。」

    他的声音在会议室里回荡:「我建议,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倒查制度漏洞。

    为什麽资金监管存在这麽大漏洞?为什麽伪造的文件能一路绿灯?为什麽群众的呼声三年无人理会?

    这些问题不查清楚,不彻底整改,今天有矿工新村的爆炸,明天就可能有其他地方的事故。」

    话很重,但在场没人反驳。因为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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