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昭昭是我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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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玉的声音不高,甚至算得上平静。

    但昭昭,这个称呼……

    严管事心里咯噔一下,以沈昭现在的身份,蓝玉如此称呼极不妥当。

    严管事斟酌着用词,话说得很谨慎,道:「老爷最近早出晚归,时常不在府里,等老爷在家时,我一定把话带到。」

    若是普通旧仆拜见旧主,严管事把人直接领到沈昭面前都行。

    但蓝玉不同。

    他与沈昭有过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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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喜欢沈昭。

    复活归来想见沈昭,可以理解蓝玉的心情。

    但在沈昭已婚的情况下,严管事能做的,就是此事禀告沈昭的丈夫。

    见或者不见,怎麽见,都该由沈昭的丈夫决定。

    「呵。」

    蓝玉轻轻笑了一声,脸上似是覆了一层寒霜。

    「老爷?」

    蓝玉重复着这两个字,嘲讽意味明显,「严管事入戏真快,这麽快就叫上了。」

    严管事神色一僵,看着蓝玉,叹气道:「姑娘已经嫁人了。私自见外男,夫家得知,她要如何自处?」

    「我是外男?」

    蓝玉的声音骤然冷下来,声音也高了不少,「我与昭昭是定了婚的。」

    「只有婚书,没有聘礼。」严管事忍不住说着,「就是去官府告,你都告不赢。」

    蓝玉虽然与沈昭定亲,却没有正式下聘。在接到蓝玉死讯后,沈昭没有守寡的义务,婚约自动作废。

    沈昭再嫁裴珩,合情合法。

    在许多争妻案中,官府判决也是以下聘为根据。

    男女定下婚事后,男方突然不知所踪,生死不知。女方年岁渐长,家人着急,会把女子另嫁。

    女子另嫁他人后,男方出现了,看到女方改嫁,私下调解不成,一纸诉状把女方家告上公堂。

    官府判决,也会以男方是否下聘为准。

    归根结底,婚姻问题,本质就是财产问题。

    若是男方已经下聘,女方收了聘礼。

    女方就是再嫁他人,官府也会判后面的婚姻无效,女方还是得嫁给男方。

    「那是因为要守老太太的孝期。」蓝玉神情激动,几乎要吼出来。

    沈老太太去世,沈昭要守九个月的孝。

    在这期间,男女双方商议婚事没有问题,但像下聘这种仅次于成亲的大型仪式,若是非要举行,就得非常低调。

    这是蓝玉不愿意的,他好不容易才娶到沈昭,自然是想把婚事办得越盛大越好。

    严管事见他依然执迷不悟,想着旧日情分,依然耐心劝他。

    「你的身后事,是姑娘一手操办。名下的财产,她一分没动,购买了田庄。建蓝氏宗祠,收养孤儿,立嗣子。逢年过节,香火祭祀,从不曾缺……」

    「桩桩件件,没有哪里对不起你。」

    蓝玉冷笑,道:「一个刻着『兄蓝玉之墓』的坟头,我一点都不稀罕。至于那些孤儿,与我何干。」

    沈昭以这种方式补偿他,他根本就不稀罕。

    严管事又是一僵,他没想到蓝玉能说出这般不识好歹的话。

    人死了,香火祭祀最重要。

    沈昭做到这个份上,已经仁至义尽。

    总不能让沈昭年轻守寡,这也太不近人情了。

    「蓝玉。」

    严管事话语中带着不悦,索性把话说得更直白,道:「姑娘已经是首辅夫人了。你能死而复生,是喜事。当年的婚约,你若想要补偿,尽管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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