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扳手(1/2)
林晓晓的手指悬在餐盘边缘,目光在自己和包平面前的糊状物之间来回切割,试图解剖出最后一线生机。
而在她旁边,包平缩在对他来说过于高大的黑色椅背里,浑身透着局促和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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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平低头看着自己一双布满老茧,指尖缝里永远洗不净机油黑渍的手。
这双手握过管钳,抡过大锤,给死人化过妆,也给活人递过烟,唯独没有握住过命运。
现在命运就摆在面前的盘子里。
七道菜已经下去了四道,剩下的三份里,叶建国那一杯清水,大概率是唯一的解药。
那麽剩下的两道,必有一道是剧毒的坏菜,二选一,50%的概率。
林晓晓很聪明,她是编剧,是脑力劳动者,她在算概率,在博弈。
陆胆更是个疯子,敢拿命去赌。
可包平不会算,他这辈子从来没算赢过老天爷。
......
「包师傅。」
林晓晓的声音有些乾涩,她显然也没把握,这是一个要把命交出去的赌局。
包平的视线落在林晓晓因为紧张而略显苍白的脸上,多年轻啊,像花骨朵一样,才刚刚要绽开呢。
哪怕在吃人的鬼地方,拼命伪装成了大人的模样。
可在一瞬间的恍惚里,包平觉得她和记忆深处的影子重叠了——总是扎着羊角辫,趴在桌子上咬着笔盖,回头冲他甜甜一笑的影子。
「爸爸,你看我写的这句台词好不好?」
记忆的闸门被该死的压抑氛围冲垮了,他感觉自己正在急速下坠,坠向哪怕做梦都想回去,却又不敢触碰的过去。
......
包平出生在一个穷山沟里,那里穷得连鬼都不愿意去。
但他那时候很快乐,爹娘没本事,是地里刨食的老实人,可他们把唯一的儿子当心脏疼,地里老母鸡下的蛋永远是他在吃,过年唯一的两斤肉大半进了他的碗。
「平娃子,你要好好读书,走出去,别像爹娘一样在泥里滚一辈子。」
这是老爹最常说的一句话。
包平听话,他拼命学,考上了县里的高中,成了全村的希望。大家都嚷嚷着老包家坟头冒出来青烟了。
但命运这东西最喜欢在人高兴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棒。
高二那年,爹娘同时倒下了,就是累的,再加上常年的营养不良和风湿肺病。
医院是个消金窟,一沓沓的消费单像雪花一样飘下来,瞬间埋葬了摇摇欲坠的家。
包平在学校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写作文,题目叫《我的梦想》。
他没写完,扔下笔,背着书包跑出了校门。那一天,他的梦想死了。
17岁的包平来到了安市。他以为只要肯吃苦有力气,就能换来爹娘的命。
他去工地搬砖,去饭馆刷盘子,去给人通下水道。可城市并没有想像中的那麽包容。
「哎呦,哪来的乡巴佬?身上一股子猪屎味。离远点,别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你也配跟我谈工钱?识相的赶紧走,不然打断你的腿。」
在下着暴雨的夜晚,包平站在KTV的门口,浑身湿透,手里攥着碎掉的酒瓶子。
这个领班克扣了他整整三个月的工资,这是爹娘的救命钱。
年轻气盛的包平还没学会弯腰,他的脊梁骨还是直的。
他很愤怒,他咆哮,他疯狂地扑了上去,把满嘴喷粪的领班按在地上揍。
他觉得自己在捍卫尊严,可尊严不值钱。
警笛声响了,他被抓了进去。
虽然因为是未成年人且对方没动手,没被判刑,但工作没了,钱也没了,还赔了一大笔医药费。
等他从局子里出来,连滚带爬赶回医院时,看到的只有两张盖着白布的床。
医生说,人走了两天了,没钱续药。
包平在医院的走廊里跪了整整三天三夜,不吃不喝。
最后是同村的一位大爷来收的尸,顺带着把半死不活的他拖了回去。
大爷也没钱,用凑出来的棺材本给包平付了欠下的医药费,又给他买了两个馒头。
临走时,大爷叹了口气:「甘平啊,人死如灯灭,你爹娘这辈子就图你能好好的,好好的!」
是呀,要好好的。
包平一边啃着馒头,一边流泪。也是从那一晚起,他长大了。
后来,他找了个修车厂,跟着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师傅当学徒。
老师傅骂他笨,他就笑。客人刁难他,他就递烟。被人指着鼻子骂乡巴佬,他也只是弯着腰说,「是是是,您消消气。」
他像是一颗生锈的螺丝钉,在庞大的城市机器里,找到了一个最不起眼丶最卑微的角落,死死地把自己拧了进去。
这一拧就是十几年。
老师傅走了,把破烂的修车铺留给了他。
包平一个人忙前忙后,给老师傅送终立碑。
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个中年人了。头发开始稀疏,肚子大起来了,背也开始驼了。
但他遇到了她。
女孩叫秀秀,是隔壁早餐店的帮工。
她不嫌弃包平满手的机油味,不嫌弃他说话结巴。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亮一样。
「包大哥,你心肠好,是个过日子的人。」
就这一句话,让包平这个在泥潭里打滚了半辈子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他们结婚了,没有钻戒,没有婚纱,只摆了两桌简单的酒席。
第二年,女儿出生了,小名叫团子。
这是包平人生中最亮的一段时光。
可老天爷似乎见不得苦人吃糖。
团子一岁这年,秀秀查出了胃癌晚期。
包平疯了一样地接活,白天修车,晚上跑代驾,恨不得把命都卖了。
可死神要收人,从来不看你努不努力。
秀秀走的时候很安详,只是拉着他的手,「把团子带大,别苦了孩子。」
包平沉默地办了后事,把一岁的女儿背在背上,一只手拿奶瓶,一只手拿扳手,继续修车,既当爹又当妈。
团子很争气,从小就乖,长得像妈妈,笑起来更像。
这孩子不像包平是个大老粗,她喜欢看书,喜欢写写画画。包平不懂文学,但他知道这是文化人的事,是好事。
他给女儿买最好的书,报最好的补习班,哪怕自己穿得并不体面,也要让女儿穿得像个公主。
「爸,我想当个剧作家。」
12岁那年,团子趴在满是油污的柜台上,眼睛亮亮的看着他。
「好,当,一定要当!」
包平笑得满脸褶子,把沾满油污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才敢去摸女儿的头。
「我闺女将来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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