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任务刷新(求月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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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陈煊就说到周韵是被张马领养回去的,结果领养到他们家之后,张家没过几年自己生了个亲生的,从那之后,周韵在他们家就被边缘化了。

    不仅没过什麽好日子,而且学业也给断了,张马认为女孩子读书没就是乱花钱,让她辍学回来每天在家帮忙干活。

    不仅如此有时候还经常没饭吃,非打即骂,到了更大一点,张家人直接弃养了,将周韵扫地出门,连一个住的地方都没给周韵留。

    这些年周韵完全是靠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而且周韵现在才19岁,被扫地出门的时候她还没成年呢。

    听到未成年,帽子叔叔精神一振。

    孤儿丶弃养丶未成年。

    帽子叔叔看向张马,你这麽勇吗?这buff叠满了啊。

    就这你竟然还敢自己往派出所跑要报案?老东西真是又坏又贪,坏到骨头里了。

    帽子叔叔对张马说道:「张马,怎麽回事?你知不知道弃养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张马自己也没念过两天书,早年就是个混混,他自己也不懂法,本来就是想跟周韵要钱的,结果没想到还有弃养罪这种东西。

    张马立刻叫起来了。

    「什麽弃养?我不知道,哪里有这种罪啊?你吓唬我是吧?再说了,说我弃养你们有什麽证据?要不是我给她饭吃,她能自己活这麽大吗?」

    张马根本不认。

    他觉得周韵现在已经成年了,而且说自己弃养,陈煊也没证据,只要自己不承认就行。

    陈煊早知道这老东西会来这麽一出,他转头看向周韵说道:「周韵,你被张家赶出来的时候多少岁?」

    周韵说道:「14岁。」

    「你跟我说你被赶出来之后回过福利院,见过福利院院长是吧?福利院院长还接济过你。」

    周韵点头,确实是福利院院长帮了她不少,还给她安排了住的地方,不然当时她没任何生存能力,只靠自己早冻死在外面了。

    她的名字也是那个时候从张韵改成周韵的。

    陈煊:「谁说没证据?福利院的院长就是人证,如果你没有弃养,那为什麽14岁的周韵要出来寻求福利院院长的接济?

    而且你左邻右舍也应该知道这事吧?」

    领养和弃养都是大事,张马又是住在村子里,这年头哪个村子里没有情报处啊?

    村子里哪一家有个风吹草动立马就能被传的人尽皆知了,这种事还怕没证据?帽子叔叔随便去村里找个人问问都能找到一堆人证。

    帽子叔叔看向张马:「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并且找律师告你的话,你可没什麽好果子吃。」

    领养关系一旦依法成立,就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养父母必须承担起与亲生父母完全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而弃养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这种领养孩子又弃养的人,即便是帽子叔叔也厌恶至极。

    一个14岁的小姑娘举目无亲一个人被赶出来,能有什麽活路?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张马这种人渣。

    最关键的事他还能在五年之后腆着脸找过来索要赡养费。

    帽子叔叔:别再说什麽人家用电棍电你的事了,我都想电你。

    陈煊也看向张马:老狗,喜欢叫?喜欢报钩?

    出来混要讲势力,要讲背景,更要懂法!你懂法吗?

    现在攻守易型了,你看我整不整你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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