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4(2/2)
拍卖师卖力地讲述这颗钻石的本体有多么传奇:这颗钻石在形成的过程中竟然包裹了一颗红宝石,切割师发现无论怎样切割,都无法把里面的红宝石切割出来。
于是那颗红宝石被留在钻石里,加以镶嵌——这是一颗象征永不分离的戒指。
全场鸦雀无声。
过了两秒,竟然有人笑了一下。
我旁边的人悄声讲,在场大多是为了古董收藏而来,这样的一颗石头出现在穹顶都画着七宗罪的尘域,看起来不伦不类。
大家渐渐开始窃窃私语,却不再关心这个拍品。
有人问:“林先生,要不要拍下?”
林渊霆是最后佛头的买家,几乎已成定局,业界都知道他一向出手大方,更是对于“琴瑟和鸣”“白首到老”这样的好兆头格外上心。
但这一回,他只是看着那枚戒指,没有反应。
“钻石的形成温度最低在一千度,一百五十千米之下的地幔,而红宝石最高只有九百度,地壳浅部,不管怎么看,钻石中都不可能包裹着一颗红宝石。”
“这样的永不分离……”他笑着反问,“这是哪位藏家在嘲讽鄙人吗。”
鸦雀无声,连台上的拍卖师都停止了。
我看着那枚戒指,应该是简宁斯又跟他吵架了,没事。
永不分离,我想着这个词。
我举起竞价牌。奇怪,没有落锤,我又举了一次。
“拍卖师?”我提醒他们。
那些人才恍然大悟的样子,看了几眼,连忙成交。
后来电汇的时候,熟悉的代理问我,您是不是和林总有了嫌隙?我很奇怪,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问,我对今天的意外之喜很满意。
那颗小小的红宝石,很像钻石的心脏,低调的一颗白色,戴在何小家手上,应该很漂亮。
我无法理解的事很多,或许十几亿年前,真的有一块有机碳里包裹了一点红色,经过温度和压力,逐渐变得晶莹剔透,然后随着火山喷发,它们被带到地表,重见天日。
永不分离。
我非常喜欢这枚戒指。
林越峙有时候会笑我们大哥,说他没上过几天学校,却要附庸风雅,哪朝哪代的佛头全都收下,走进林家大宅,草地石柱上各顶着一尊佛头风餐露宿,不像是亚联盟的首都京岚,倒像一座杀佛为碑的诡谲大阵。
没有读过什么书,其实也很好。
一种会变成林渊霆这样,杀人不眨眼,血泪都踩在脚底;
一种大概会成为我的太太,蠢蠢笨笨,连菜谱都读不下。
签署了成交书,何小家给我打电话,说他在跟着直播课学做蛋糕,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白色柔软的睡衣穿在他身上,从网店买的一整套,两百多块,我已经能摸出那个材质,是纯棉的,一层厚厚的、卷曲的绒绒,已经算是何小家买过贵的东西。
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热气,从领口满溢出来。
“结婚的时候用么?”林渊霆问我。
我点头。
其实家里的中央空调可以随时调整温度,他可以少穿一点,但这是一枚无法调整大小的戒指。
电话那边,何小家卷卷地问我什么时候回来,不吃晚饭的话,他也做了一些不太甜的点心。
【初见】
我第一次见到何小家的时候,他瘦得像一颗豆芽菜。头很大,脖子很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