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四世同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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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9章 四世同堂

    一支商队从上邽城的南门缓缓驶出,混着城门口零星的叫卖与马蹄声,渐渐远离了上邽城。

    杨灿骑在马上,身上穿着一袭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

    料子就是寻常的布料,却浆洗得乾净挺括,眉眼间带着几分年轻商贾应有的精明与沉稳。

    在他身后跟着二十多名夥计,簇拥着六辆马车,车上的货物被粗麻布严严实实地裹着,又用坚韧的草绳层层缠紧。

    即便如此,行过时,仍有一缕清冽的茶叶香气顺着布缝漫溢出来,在风里悄然飘散。

    这车上装的皆是草原部落刚需的日用之物。

    除了那解腻的茶叶,还有颗粒饱满的盐巴丶厚实耐用的铁锅,也夹杂着几匹花色素雅的丝绸与粗布。

    所有的细节,都透露着一种去做草原牧人生意的模样,挑不出半分破绽。

    赶车的病腿老汉就是老辛,穿一件打了两处补丁的粗布短褂,偻着些许脊背。

    扬鞭之际,他脸上是带着笑的,眼角的皱纹里都浸着一种日子安稳的松弛感。

    老辛如今过的是什麽日子?

    宅子,他置了。

    两进院落的一处大宅院,青砖黛瓦,院落开阔,足够容下一家老小。

    妾室,他纳了。

    一纳就是两房,都是手脚麻利丶持家能于的好女子。

    自从剿灭了上邽周遭六大匪寇后,老辛便攒下了一份厚实的家底。

    他第一件事便是置下一处宅院,而后便火急火燎地张罗起纳妾的事来。

    他年纪不小了,以前不是不想,是本也没那个能力,如今有了条件,他最大的心愿便是添丁进口,续上香火。

    为了能尽快得偿所愿,老辛特意花重金请了六个媒婆同时为他奔走。

    老辛提的条件,第一条就是挑那些大龄未嫁的女子。

    在他看来,年纪稍长些的女子,身子骨结实,不仅更容易受孕,生产时母子平安的概率也更大。

    这不是什麽歪理,也不是他半生阅人揣摩出来的经验,而是因为,古人其实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古人其实早就明白,若太早生育,出意外的概率会更大。

    所以,根本不是你穿越回古代,把这道理对古人科普一番,古人便恍然大悟,婚姻风气瞬间大改的。

    彼时南朝医者褚澄,就在前朝医者着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生育最佳年龄。

    他在《褚氏遗书》中写道:「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

    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长寿。」

    可道理再正确,也得向现实低头。

    脱离了当下处境的理论,正确的也是不合时宜的。

    如今的统治者为了充盈国库丶稳固统治,需靠人口增殖拉动赋税与兵源。

    故而对早婚统治者不仅纵容,更是立法催促,过了法定年龄还不成亲,你要交罚款的0

    于宗族而言,「人丁兴旺」乃其立足之根本。

    早成亲丶多生子,既是「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执念,也是稳固族内关系丶提升家族地位的筹码。

    再加上寻常百姓家对于新生劳动力的迫切需求,以及人均寿命偏低的残酷现实,种种因素交织之下,早婚才是这个时代人类的最佳选择。

    这个时代也并非没有晚婚的女子,只是相对来说,太少。

    大户人家的女子晚嫁的,理由大多很单纯:家族还没物色到一个门当户对的理想联盟对象,又或是需要和对方有一个更好的结盟时机。

    普通人家的女子若熬成大龄未婚者,背后的原因便复杂得多了。

    除去少数因自身或家族名声受损而无人问津的,其馀大抵逃不出三类情形。

    第一类,父兄常年从军在外,家中无男性长辈主持婚事,又拿不出像样的陪嫁。

    这种女子,大多成了无人问津的对象。

    这年头谁家也不容易,婚姻于权贵来说,是政治资源的再组合。

    对底层百姓而言,就更加残酷一些,那是生存资源的再整合。

    你个既无靠山可依,又无嫁妆添补的女子,哪个过日子的好人家愿意要?

    当然啦,像李有才娶潘小晚,那是个例。他当然不在乎潘小晚有没有嫁妆,他就是馋人家身子。

    第二类,是家中有重病的长辈需要照料,女子不得不留在家中操持汤药丶打理家事,便这般耽搁了出嫁的年纪。

    有重病长辈的家庭,经济条件大多窘迫,家中男子自身娶亲已属难事,与其指望娶个儿媳侍奉公婆,不如留着女儿贴身侍候,好歹贴心可靠。

    而最常见的,当属第三类,女子自身颇有本事。

    那些精通织布丶制革等手艺的女子,娘家往往把她当儿子般倚重。

    她们靠手艺挣来的银钱,丝毫不逊色于壮年男子在外打工的收入,是家里重要的经济支柱。

    这般情况下,自然是「嫁女不如留女」,娘家会一直拖着,直到这女子年纪实在太大,家庭时时遭人非议丶已经承受不起社会压力时,才不情不愿地为她找婆家。

    老辛本就是个精明通透的人,对这些事儿门儿清。

    这类女子大多节俭勤劳丶持家有道,身子骨也因常年劳作而格外结实,生儿育女更为稳妥。

    况且,那些贪念女儿手艺红利的娘家,本就罔顾女儿的终身幸福,只要他肯出足够丰厚的彩礼,不愁对方不动心,不肯将女儿许给他做妾。

    故而,老辛如今已纳了两房侧室,皆是这般有手艺丶懂持家的好女子,将家中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把他侍候得如同老太爷一般舒心。

    若娶个十三四岁的小娘子,那是谁照顾谁啊。

    当然,他这两位侧室,在时人眼中,实在是超龄老女人了,一个十八,一个十九。

    可腿老辛却是乐在其中,这般温柔滋味儿,这种神仙日子,便是老辛当年还在北穆军中做军官时,也是从未敢奢望过的。

    这份安稳与富足,全都是杨灿给的。只要杨灿有需要,他可以毫不犹豫地为杨灿抽刀,无论杨灿是要他砍向谁,绝无半分迟疑。

    杨笑笑依旧扎着两个俏皮的羊角辫,只是那件鲜亮的鹅黄色小袄,换成了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衫子,素净的打扮掩去了几分娇俏,倒也不易惹人注目。

    那些「夥计」们各司其职,或赶车丶或护货,散布在货车四周。

    他们的目光暗中交织,更多地却是落在骑马的杨灿身上,警惕地扫视他周围的动静,不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迹象。

    这些人并非寻常夥计,皆是便装的侍卫,其中既有老辛近来精心发掘的身手矫健丶忠心耿耿之辈,也有巨子哥特意派来护卫杨灿的墨门弟子,个个身手高明。

    商队驶出南城,约莫行了五里地,路边一座小巧的迎客亭便映入眼帘。

    它孤零零地立在官道旁,亭中正坐着四人。

    潘小晚俏生生立在亭下,纤手轻拢着衣角,目光越过官道尘土,正翘首眺望着商队来的方向。

    待看清杨灿的车队,潘小晚脸上瞬间绽开一抹欣然的笑意。

    她转头朝亭中轻声说了句什麽,便提着裙摆快步跑了过来。

    两队人马很快汇合,潘小晚这边共来了五人,押着四口沉甸甸的箱子,瞧着分量不轻。

    除了潘小晚,其馀四人皆是鬓发染霜的老者,两男两女,气度却各有不同。

    其中一位鬓发斑白却精神矍铄的老妪,正是潘小晚的师祖夏妪。

    这些时日,夏妪一直居住在李有才府上,李有才感念她治病之恩,竟是真把她当老祖宗一般供奉,衣食用度皆竭尽所能。

    在夏妪的精心调理与诊治下,李有才明显觉出身体好了大半,往日里的虚乏褪去不少,连走路都添了几分虎虎生风的劲儿。

    此番夏妪要暂离些时日,特意给李有才备足了每日需服的汤药,又反覆叮嘱他身子根基尚未稳固,行事需克制,五日方可同房一次。

    李有才虽然急于孕育子嗣丶延续李家血脉,却也不敢违逆医嘱。

    他毕恭毕敬地送走夏妪,便给巧舌丶枣丫和怀茹排好了班次,每五日由一人伺候,满心盼着能早日添丁进口,让老李家开枝散叶。

    夏妪身旁立着位清癯老翁,面容温润,双目有神,乃是潘小晚的师叔祖凌思正。

    二人身后并肩站着一对夫妇,气质沉稳,皆是潘小晚的师伯辈,男子名唤冷秋,女子名叫胡娆。

    潘小晚目光扫过杨灿这队人马,眉眼不由得微微一跳。

    正在停车的车把式是病腿老汉,车辕上还坐着个半大孩子。

    再瞧瞧自己这边,尽是老弱妇孺,连个精壮的年轻人都没有。

    这般阵容,竟是要去救人的?

    疑虑瞬间爬上心头,潘小晚眉宇间都染了几分忧色。

    杨灿将她的担忧尽收眼底,哈哈一笑,朗声道:「你不必担心,咱们此去,靠的是斗智而非斗勇。

    若是单凭武力,即便我尽调麾下部曲,又怎能与慕容阀的兵马抗衡?

    你看咱们这一行人,老幼掺杂丶男女皆有,这般不起眼的模样,谁会疑心咱们是去与慕容氏为敌的?」

    夏妪闻言抚掌而笑,大声道:「小杨郎君说得极是!越是这般不起眼,越能掩人耳目。

    依我看,咱们索性扮成一家子同行,反倒更像那麽回事,半点破绽也无。」

    说着,她抬手点了点自己的鼻尖:「我便扮这家里的阿婆!」

    随即她转头指向凌思正:「凌师弟,你便是阿翁,与我凑成一对老两口。」

    她又看向冷秋夫妇:「小秋丶小娆,你们本就是夫妻,便扮小杨郎君和小晚的阿耶阿母,再方便不过。」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杨灿与潘小晚身上,笑道:「你们俩就扮一对新婚小夫妻,这般搭配,天衣无缝!」

    一旁的杨笑笑听了,马上往前凑了两步,眼巴巴地望着夏妪,满是期待。

    夏妪指着杨灿和潘小晚对她道:「他们俩,便是你的阿耶阿母,咱们这是四世同堂的一家子,记住了!」

    杨笑笑立刻脆生生地朝着杨灿和潘小晚唤道:「阿耶丶阿母!」

    潘小晚脸颊微微发烫,耳尖也泛起了红晕,却还是低下头,用软糯的鼻音轻轻了一声,竟然应下了。

    夏妪这法子,在陇上地区半点不荒唐。

    若依常理来想,不是应该商人重利轻别离吗?家人都抛在家乡,自己一个人一走好几年。

    其实那只是中原地区的习惯,并不能通用于天下。

    丝路之上,举家行商的人家不在少数。

    一来是因为路途遥远,短则一两载,长则三四年,阖家同行方能免去骨肉分离之苦。

    二来也能言传身教,让子孙跟着熟悉商路丶习得经营之道。

    就像热娜,不就是从小跟着父亲穿梭于东西方,习得一身经商的本事麽?

    而在陇上地区与游牧民族通商的商贾,规模不及丝路大商团,却又比走街串巷的货郎殷实几分。

    这类人大多是举族经商。男子负责赶车丶护卫丶洽谈生意,女眷则打理炊煮丶缝补丶

    看管细软。

    家中老人阅历深厚丶熟稔商路,善于调停纠纷,孩童更是最好的「护身符」,因为胡族部落见商队中有妇孺同行,警惕心便会大大降低,更容易接纳他们进行交易。

    《魏书·食货志》中便有记载,河西陇上的汉商,多是「率以宗族为部,老弱妇孺皆随,牛羊车马载货而行」,可见这是当地通行的行商之法。

    夏妪自作主张地安排好众人的身份,便带着一行人加入了杨灿的商队。

    那四口箱子也被小心地搬上马车,藏在了绸缎与茶叶之下。

    原本老巫咸也想一同前往,可此次行动是巫门新巫咸潘小晚上任后的首个重大考验,理应由她亲自主持。

    再者,老巫咸往日与慕容家打交道颇多,容貌易被认出,且后方需有人坐镇稳住局面,故而他刚一提议,便被巫门众人一致否决了。

    诸事妥当,一行人赶着货车,缓缓朝着丰安庄的方向行去。

    杨笑笑坐在车辕上,晃悠着两条小短腿,目光好奇地扫过沿途景致,忽然抬头看向骑在马上的杨灿,脆生生地道:「阿耶,咱们是要去丰安庄吗?」

    自定下身份,她便顺势改了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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