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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达附耳,粗糙浓髯蹭着女人耳廓,“即便死不了,上了天山,下山亦难,少说可以困他个七八年。即便他有命回京……我们的晔儿,

    也已立了太子了。”

    他食指顺着女人脸孔边缘一路刮下来,女人抿唇含羞地笑,常达手指一挑,“到那时,为兄会倾力辅佐我儿登基。”

    而后光景骤然变幻,余晖投在观音像上,观音面容未变,那光的矩形却已斜了。

    他爹爹依旧沉默地理字帖。

    “我不要上天山!”他扯着常达的衣角,近乎撒泼耍赖地撕咬,锤他的膝盖,“我不要上天山!凭何李晔能留在京里,我却要去那鸟不拉屎之地!”

    常达提腿,一脚将他抡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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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你乃煞星种!”

    他后脑勺磕在地上,哭都没有眼泪,嘶着凉气艰难望着桌前的人:“爹爹!”

    常达一屁股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撩摆叉腿:

    “太子爷,汝之大事,达必倾力相助。旁的事,达都不求,唯有这一件,望你依我!”

    他爹爹于是更加沉默。

    爹爹终究是没有依,常达为他的去留与他爹爹争执许久。

    直到皇祖病危,暗流涌动,东宫将易主的流言传得漫天。

    爹爹为足登九五,什么都依了。

    十三岁那年的冬至日,天下鹅毛大雪。

    他一个人上了天山。

    那一年,他还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不得太子和太子妃喜爱,被逐出洛京的。

    寄身东宫的流浪狗,也是流浪狗。

    是以,一朝皇孙,远上天山,无人相送。

    唯有一个人。

    那人不过一个贫民出身的孩子,无半点钱财权势,在他身边的人眼里,是看一眼都嫌脏的贱民。

    却是这唯一的一个人,立在冰天雪地里,白雪满身,鼻尖脸颊都冻红了,郑重其事地和他说:

    “小殿下,你有本事,又有大志向,是一定会回京的。”

    他执拗立在风雪里,眼神如孤狼般狠厉不驯,一哂,斜望着东宫辉煌的殿顶:

    “我若回来,绝不会只回这东宫,要上那金銮殿。”

    那孩童垂首:“待您回来,我愿以您为吾主。”

    他半垂下长睫,眼眉落雪,淡漠冷疏:

    “你要想好。我若回来,常家人,非死绝不可。”

    “当真。”那男孩耳尖冻得通红:“我愿做您的刀。”

    他望着那男童认真但稚嫩的脸。

    两个人是一样的稚气未脱。

    可是,人心何等善变,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吧。

    他未放在心上,一个人上了马车。

    他未想到,恰恰是七年后,九曜逆轮开了,天山大火,他趁乱从一条小道,下了天山,返了京。

    回到洛京,物是人非。

    他爹爹已经登了基。

    李晔已成了太子。

    常达给他新择了一个母亲。

    父亲继承大统,他成了皇子,亲弟弟一跃入主了东宫,他甚至有了一个新母亲。

    所有这些事,连个上天山给他送信的人也无。

    新的母亲倒是叫他体会了些母爱。谢贵妃为人温和宽厚,并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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