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追梦赤子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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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有一天会再发芽。】

    许清风抬手怒指着天空,然后屈起了四根手指,独留一个中指对准体育场上空。

    这是一个国际通用手势,很不文雅,但观众们却觉得很爽。

    太解气了。

    去踏马的苟延残喘!

    去踏马的人情世故!

    去踏马的卑躬屈膝!

    球员们竖起了中指,观众们也竖起了中指。

    人类最伟大的精神是什麽?是明知道竖起中指会死得很惨,也一定要竖起中指。

    《功夫》里星爷被打进地里,奄奄一息,仍然要用最后的力气捡起棍子给火云邪神一棒子。

    《亮剑》里骑兵连连长孙德胜只剩一人一马,断了一只手,仍然要向小日子发起进攻。

    许清风竖起的中指,嘶吼的歌声,再一次点燃了现场的气氛,三万人,几万根中指怒指苍穹。

    尖叫。

    怒吼。

    球员们拍打着自己的胸膛,眼睛里燃烧着熊熊烈火。

    观众们看得热血澎湃。

    在《骄傲的少年》的热血之后,在《老男孩》的催泪之后,还有《追梦赤子心》的热血沸腾。

    体育场上,观众们的情绪是最容易被调动的,这里的掌声能够撼动云层,这里的骂声也能震耳欲聋。

    人一旦多了起来,个体的情绪也会被无限放大。

    【未来迷人绚烂总在向我召唤,

    哪怕只有痛苦作伴也要勇往直前我想在那里最蓝的大海扬帆,

    绝不管自己能不能回还。】

    许清风收回手,继续唱着,由于用力过猛,他的嗓音都有些嘶哑了。

    但他不在乎,观众们也不在乎,他们的欢呼声甚至更大了一些。

    仿佛这首歌就应该声音嘶哑,就应该吼到破音。

    人在愤怒的时候,声音本来就会出现变化才对。

    整个体育场,为许清风一个人而动。

    许清风忽然有些喜欢这种感觉,不是万人追捧的感觉,而是这种被认同的喜悦。

    【失败后郁郁寡欢,

    那是懦夫的表现,

    只要一息尚存请握紧双拳,

    在天色破晓之前,

    我们要更加勇敢,

    等待日出时最耀眼的瞬间。】

    魔都队的球员们热血沸腾,已经等不及要开始比赛了。

    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此时此刻,他们觉得就算对面是一支完整的中超球队,他们也末尝没有获胜的希望。

    这一刻,他们有点膨胀起来。

    但他们没发现,对面的南城球员,也燃了起来。

    你魔都队能打鸡血,我南城队就打不得?

    我还是第一名哦噢。

    我一燃起来,你们不炸了吗?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为了心中的美好,

    不妥协直到变老。】

    许清风放下了话筒,这是给球员们的歌,这是给现场三万多人的歌,这就是他们的故事。

    永不妥协,直到变老。

    欢呼声。

    尖叫声。

    呐喊声。

    鼓掌声。

    三万多人跟着一首歌挥舞双手是什麽场面?

    太壮观了。

    看台上密密麻麻的双手和旗帜,整个现场都燃烧起来。

    许清风的歌声,有种神奇的魔力,哪怕歌声嘶哑,哪怕破音了,但没有人觉得他唱的不好。

    如果是江伟在这里,他一定会大肆点评,这里破音了,那里的哭腔用得不好。

    但其实没什麽人会在意技巧性,歌,是给人听的。

    神神叻叻的东西,技巧性这些,根本不重要,好听,能够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

    《追梦赤子心》,抛开了所有的技巧,却给人一种别样的震撼。

    有些歌,或许根本就不需要技巧,这首歌,只是一个种子,许清风用它点燃了现场。

    许清风鞠躬,招呼乐队退场,

    迎接他的,是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声。

    现场听这样的歌,跟在手机上听这样的歌体验是完全不同的。

    三万人就坐在你身边,你知道他们的情绪,也能够融入到其中。

    沸腾的现场,狂热的观众,信心十足的球员。

    比赛正式开始。

    魔都队的球员们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嗷叫着冲锋。

    去踏马的的第一!

    去踏马的输球!

    今天劳资一定要赢!

    许清风这首歌就是送给他们的,他们一定不会辜负《追梦赤子心》。

    不,这已经是第三首了,再输可就没礼貌了啊!

    然后当他们叫冲上去以后,发现南城的球员比他们还激动。

    「靠!」

    「什麽情况?」

    「这歌给我们的,你们激动个毛?」

    「谁说是给你们的?这分明是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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