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 有什麽不对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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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鸡腿,丝毫不顾及吃相,比杨圣霸气多了。

    「今天居然有果汁,真好哎!」陈思雨端着一次性纸杯,杯里装了8成的果汁。

    姐姐陈思晴同样端着杯子,同样装了8成左右的果汁。

    「乾杯!」陈思雨敬了姐姐一杯。

    唐芙看着愚蠢的双胞胎,眼里逐渐焕发出睿智的光芒,她的神情随之变得张扬了许多。

    白雨夏慢悠悠的吃着饭,将桌上所有人的神色,尽收眼底。

    『开始了…』她心底如是想到。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她清楚唐芙在运动领域的天赋,是多麽卓绝,甚至很多早训练了一年的高三的体育生,也远远不如她。

    但唐芙有一个致命缺点,她时常因为察觉到双胞胎的愚蠢,而误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她只是愚蠢的领域不同。

    唐芙放下啃了一半的鸡腿,她悠哉悠哉的说:「你们光敬酒,但你们知道为什麽古人喝酒喜欢碰杯子吗?」

    陈思雨眨眨眼:「为什麽?」

    她还真的不知道咧!

    唐芙捏了颗毛豆,讲解:「因为古人流行在酒里下毒,所以拿起酒杯狠狠的一碰,酒花就会溅到别人的杯子里,要死一起死!」

    陈思雨震惊脸:「好有道理的样子。」

    唐芙淡淡的说:「行走江湖的必要技巧罢了!」

    「厉害!」姐姐陈思晴如此称赞,如果不是唐芙,她还真不知道这个道理呢。

    见到双胞胎崇拜的眼神,唐芙心里一时间飘飘然,她端着装有橙汁的杯子,甚至觉得喝的是美酒。

    唐芙舒爽了一会儿。

    陈思雨吃饭时,不太老实,她打开手机,发现她们饭桌小群里,薛元桐发了她中午的饭,竟然有一块烤肉。

    「薛元桐竟然吃到烤鹿肉了!」陈思雨羡慕,那可是鹿肉呢,她都没吃过。

    看着那金黄诱人的外表,真叫她流口水,这可是长青液的烤肉,她又想到了马拉松的烤小猪,美味至极。

    唐芙说:「鹿肉挺好吃的,有种淡淡的甜香味。」

    陈思雨:「你吃过吗?」

    唐芙说:「那当然了,以前爷爷给我烤过,很好吃的,而且很有营养。」

    白雨夏特意瞧了瞧唐芙,她隐隐觉得,唐芙的家庭条件属于很不错的那种,寻常人家,养不出她这样的孩子。

    白雨夏补充:「鹿的确不错,古代有八珍的说法,其中有熊掌,猴脑,其中有两种,一种是鹿筋,另一种叫猩唇,它并不是猩猩的嘴唇,而是麋鹿脸部,八珍占了两珍,足以见珍贵程度。」

    陈思雨听到唐芙和白雨夏的话,不禁感到自卑,相比两人,她简直一无所知。

    若非她心态坚强,怕是要在桌底吃饭了。

    陈思雨说:「鹿肉我只是听说,我第一次知道鹿肉能吃,还是听我爷爷讲三国,说曹操有天吃鹿肉,觉得特别好吃,特意差人给关羽送去。」

    陈思晴在旁边点头,至今记得,爷爷特别惋惜曹操。

    唐芙冷不丁的说:「冷知识,三国时期没有鹿。」

    陈思雨惊:「啊,难道三国里面是假的吗?」

    白雨夏看不过去了,她发言:「秦朝时,赵高准备作乱,顾虑群臣不从,于是指鹿为马,测验群臣是否顺从与他。」

    此言一出,陈思雨豁然大悟,还是白雨夏学识渊博,才思敏捷,不愧是她的前同桌。

    她和姐姐一起看向唐芙,准备看她该如何应对。

    唐芙反驳:「我没说错啊,所以赵高指的是马啊!」

    白雨夏:「?」

    她再次强调:「赵高指鹿为马。」

    唐芙一脸的理所当然:「你就说指的是不是马吧?」

    白雨夏被她气的胃疼。

    ……

    古街,东街街角。

    「套圈?不,不是套圈!」颜初晨望着被人群包围的空地,地上摆着一个贯耳瓶。

    薛楚楚说:「是投壶,套圈应该是由投壶演变而来的,先秦时期就出现了。」

    所谓的投壶,是古代一种由射箭演变来的娱乐方式,地上放置贯耳瓶,由宾客拿着箭,在距离两三米的位置,望壶口投掷。

    颜初晨看了一眼薛楚楚,觉得对方懂得还蛮多的,连她这个学姐,亦不清楚这种玩法。

    她仔细看了看木牌,明晰了规则:「连中四箭,即可登上游船。」

    正巧这时,一个外国人站在大概两米五的距离,朝青铜制的贯耳壶,投掷箭矢。

    不出意料,直接空了。

    「看起来很难的样子,比套圈难。」颜初晨判断。

    只是,她看向河面之上,系着花灯,造型精美的游船,面色期盼:「如果能登上游船,这次就算圆满了。」

    听到她的话,武允之笑笑:「我来试试,我经常打篮球,准头应该不错。」

    他说到这里,看了看姜宁,男人嘛,在漂亮女孩子面前,总想表现一下自己,以此展示能力和风度。

    作为四中篮球场的常客,武允之曾经虐过很多人,连那个自带狗腿子的齐天恒,亦是被他盖压,从此不敢出现在篮球场。

    武允之打过很多次篮球,唯一一次受挫,就是被那个小矮子吴小启偷袭了!

    私底下,武允之已经着手组建篮球队,等到篮球队组建完成,他会正式向吴小启的篮球队发起挑战,走向制霸四中篮球场的道路!

    颜初晨见他主动请缨,她笑得端庄:「你们经常打篮球,对于这些项目,应该很擅长吧?」

    武允之道:「还行,至少比不打篮球的人好。」

    说到这里,他暗指姜宁,他的确在篮球场,见过姜宁自场外丢球入筐,但他的的确确没见过姜宁打篮球。

    一两次的运气好,其实并不能说明什麽,以前武允之还见过有人站在场外,一脚将足球踢入球门呢!

    武允之看向木牌:「价格还行,一颗碎银子玩一次,一共十支箭。」

    眼见外国小哥投完箭矢,他向姜宁,礼让道:「你们准备先玩,还是…」

    姜宁:「你先吧,毕竟登船名额只有一个。」

    武允之奇怪:「什麽意思?」

    颜初晨同样不解,琢磨不出姜宁的意思。

    不过…武允之觉得不太需要琢磨了,反正,那张船票的归属,已无多少悬念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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